时间:2023-01-26 12:52:34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记者 马晓彤 摄影报道
日前,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相关负责人与记者取得联系。他们对本报10月16日报道的《居然之家“东方邦太”失联 交款市民担心钱打水漂》一事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已对有“居然之家”统一销售合同和交款凭证的市民先行赔付。
没有“居然之家”交款凭证的市民,东方邦太橱柜有限公司的设计人员将为他们重新核定橱柜的尺寸、型号等信息,并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将产品提供给市民。
对于“东方邦太”店铺负责人闫某失联一事,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相关负责人说,今年8月份,他们与闫某签了新一年的租赁合同。9月30日之前,他们一直和闫某保持着联系。9月30日之后,工作人员多次拨打闫某的电话,均无法联系到他。
随后,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收到多起在“东方邦太”店铺订购橱柜未送货的顾客投诉。
工作人员按照闫某身份证上的地址寻找,没有找到他。工作人员又根据送货师傅提供的闫某住址去寻找,仍然找不到人。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负责人表示,“东方邦太”店铺已经处于欠费状态,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工作人员将其还在装修的商铺进行了封闭。
在投诉“东方邦太”的消费者中,任女士与马女士是在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收银台付款的顾客。
“东方邦太”店铺负责人闫某失联后,她们将“居然之家”的统一销售合同和交款凭证交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对后,为任女士和马女士办理了全额先行赔付货款1.4万元、2万元的手续。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负责人表示,当商家销售的商品出现质量和服务上的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携带“居然之家”统一销售合同和交款凭证到“居然之家”投诉。“居然之家”可先行向消费者赔付,再通过法律手段向商家追讨先行赔付的费用,避免顾客与商家间的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居然之家”所有商场都实行统一收银模式。在与店铺负责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也有不允许私自收银的条款。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任女士和马女士之外,本报报道的郭维来、张增达、李伟以及其他顾客都是与店铺工作人员签的合同,钱也交给了店铺工作人员。“居然之家”收费平台系统没有查到他们付款的相关数据,无法核实交易的实际地点和真实性。
记者在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看到,商场主入口处、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及商户门口处均已张贴了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商品时,向商家索要‘居然之家’统一印制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小票’,并在各楼层收银台统一交付商品全款,方可享受‘居然之家’先行赔付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的负责人表示,从10月中旬起,他们为商场内商户提供了专门的POS机。市民在商户店内也可以交钱,但交钱的小票上标注的收款单位须是“沧州居然之家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有了这个凭证,商铺和顾客出现纠纷时,才有据可依。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的调查,帮助这些市民早日挽回损失。
据悉,目前,“东方邦太”已有3名工作人员到达沧州。“东方邦太”工厂设计人员可为已交款的市民重新核定橱柜的尺寸、型号等。如市民希望重新定购产品,工厂将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提供给这些市民。
居然之家沧州迎宾大道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为市民协调此事。
遇到这种事,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爱林。
李爱林表示,针对“东方邦太”店铺负责人失联一事,在消费者通过商场正规途径付款的条件下,商场可以优先使用店铺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李爱林说,如果消费者将钱直接给到了店铺负责人个人,且店铺负责人找不到,消费者可以报警,由警方立案调查。如果报案条件不足以立案,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对方账户,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李爱林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尽量选择比较大的商家,并与商家签订合同,保障自己的权利。在买卖过程中,如果店铺个人直接收取费用,消费者需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