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4:08:06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在保定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涞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一一四五八”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担当作为、奋勇前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涞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0年经复查合格,中央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继续保留涞水县检察院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评为2018-2020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被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办理的《晋某某涉嫌强制猥亵儿童罪案》被评为河北省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3月11日,涞水县检察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
3月27日,涞水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山南村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筑牢忠诚检魂”主题党日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4月7日,组织干警到聚秀公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
5月18日,经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涞水县检察院与各成员单位召开了联席会议,商定成立县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共同拟定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月25日,涞水县检察院在街心公园集中开展了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
6月3日,涞水县检察长贾荣君在县委党校举行“三个规定”专题宣讲会,部分县科局领导干部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6月18日,该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党代表、企业家代表和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6月25日,该院就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召开检察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作人员参加。
7月15日,涞水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构建检律良性协作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该院副检察长张海娟、县司法局副局长史天晴以及检察官、律师代表参加。
8月20日,该院联合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其中口乡人民政府、九龙镇人民政府召开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磋商会。
8月31日,蔡某甲与其母亲程某某专程向涞水县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贾荣君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蔡某甲手中。
9月30日,贾荣君到河北古艺坊家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涞水县路旺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重点民营企业进行挂牌。
10月9日,贾荣君一行走进河北祖冲之中学进行法治宣讲。
10月19日,涞水县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自然资源领域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协作配合联席会”。
11月3日,贾荣君、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国义共同为“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揭牌。
11月11日,涞水县委书记黄伟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到涞水县检察院作“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更好服务发展大局”的专题报告。
11月29日,莲池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岩带领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吴康、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贾卫东,到涞水县检察院开展了刑事检察业务条线“结对共建”座谈交流活动。
12月19日,该院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2022年,涞水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全会要求,以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县委“一一四五八”总体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乘势而上、再攀新高,为涞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涞水征程中奋力推动涞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涞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