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4:00:06来源:法律常识
王振华
周某芬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昨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晚间,新城控股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告”称,2019年7月10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通报,新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因涉嫌犯罪于2019年7月10日被批准逮捕。公告中,新城控股表示,王振华已不在公司任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昨日,上海警方也同时通报了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最新调查进展,并公开向社会征集相关涉案线索。
根据警方通报,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公安机关调查,综合现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王某某、周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7月8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7月10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公安机关对该案正在进一步开展调查。上海警方表示将坚决一查到底,全面查清案情,也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线索。
上海警方同时表示,公安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对此类犯罪严厉打击。鉴于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警方呼吁广大网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擅自传播被害人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防止对被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律师观点
若罪名属实 应处5年以上徒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某某、周某某已经依法被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若最终经人民法院认定罪名属实,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针对王某某、周某某在本案中猥亵未成年人的情节,应对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张新年指出,警方在通告中不仅对王某某、周某某的涉案情况作出了回应,同时也在征集二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犯罪线索。因此,不排除其具有多次猥亵或强奸未成年人的情况。若经后期侦查认定其存在多次猥亵或强奸未成年人的情况,则依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对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正常情况下其刑期可能达到5年(猥亵)或10年(强奸)以上。
新城控股
被实名举报 江苏证监局已受理
截至昨日下午收盘,新城控股依然还处于下跌的状态中,跌1.02%,报收于28.06元,全天成交31.3亿元,换手率5.02%,总市值633.24亿元。从7月4日至今,新城控股的股价下跌34%,市值蒸发330亿元。
而港股方面,新城发展控股在止跌两天后再度下跌,至7月10日下午收盘,新城发展控股跌2.77%,收报于7.03港元,总市值414.7亿港元;而新城悦则保持了上涨的态势,涨8.38%,报收于6.34港元,总市值52亿港元。以此股价来计算,在此事件发酵的数个交易日中,两只股票的市值累计蒸发222亿港元。
以昨日港元与人民币的兑换价格来计算,6个交易日中,“新城系”三家上市公司的市值共计蒸发525亿。
此外,昨日实名举报新城控股信披违规的范凯洲告知北青报记者,已接到江苏证监局的电话,告知其与严义明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对新城控股的举报已经转到该局,该局会依法依规处理。
文/本报记者 张蕊 统筹/余美英
案情回顾
前述检察院和警方所说的王某某与周某某就是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以及周某芬。
7月3日
警方通报称,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晚间公告,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晓松是王振华的儿子。
经公司核实,2019年7月2日,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王晓松(王振华儿子)接到上海市长风新村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电话后,于当日23时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
7月3日15时左右,王晓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王晓松领取了书面拘留通知书后于16时30分左右回到公司。根据派出所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拘留通知书》,王振华于2019年7月2日16时58分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7月8日
上海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按照市政协委员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7月10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