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22:08:0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广东交警
没有驾驶证不可以开车
那么,驾驶证被扣留或吊销的情况下
可以驾车上路吗?
前段时间,江门一男子
不仅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
还超员驾驶!
当天上午8时20分许,江门新会交警大队民警在新河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D56**号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行驶缓慢。民警怀疑该车辆有超员嫌疑,于是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此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经核查,该驾驶员饶某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当即对饶某作出严肃批评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他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饶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超员车辆上路,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想省钱?罚!
12月1日凌晨3时,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高速公路东部收费站出口执勤点执勤时,发现一辆厢式客车人头攒动,于是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出核载人数6人,超员达86%,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司机侯某与乘客为同事关系,当天晚上在东莞市塘厦镇搭建完表演舞台后,打算回高埗镇休息,虽明知车辆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但为省钱省事,认为深夜没那么容易被交警查获,于是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刚到东部快速路出口就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侯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对全体司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出行引导。
车上乘客挤满过道,大客超员被查
9月30日中午13时,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济广高速梅林出口设卡,依法对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这时,一辆蓝色中巴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并打开车门接受检查。
当执勤民警上车一看,发现这辆车里站着许多学生,而这些学生并没有座位,都只能和行李箱一起挤在过道里。该辆客车明显存在超员行为。
民警立即让所有乘客下车,并逐一清点人数。经查,该客车从汽车站出发时载了30人,途经学校附近时,又让9名学生上车,没想到在梅州高速出口就被交警查获,该客车核载31人,实载40人,其中还有部分老人和小孩。
随后,驾驶员温某的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并责令温某所在客运公司派车辆前来对乘客进行转运,温某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不少驾驶员认为
车辆多坐几个人没什么
既能减少运送次数
又能节约乘车费用
于是将安全置之脑后
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超员超载的危害
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容易爆胎、失控: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无座乘员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广东交警提醒大家
乘车时要通过正规客运企业
选择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
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非法运营的“黑车”
自觉抵制超员客车
乘车时系好安全带
出行路上,安全必须放在首位!
部分素材来源:江门交警、东莞交警、梅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