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23:39:09来源:法律常识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5月21日12时许,胡某驾驶豫A7883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河南郑州惠济区大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大河路程庄村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由时某驾驶的豫V22GJ2号小客车相遇,胡某向右急打方向,致使大货车向左侧翻将小客车压在车下,造成小客车上4人死亡。经调查,驾驶人胡某存在驾驶改装、超载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小轿车驾驶人时某行驶至路口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肇事驾驶人胡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二、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让行、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小轿车驾驶人行驶至路口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车辆改装、超载。经检验鉴定,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改装,核定载质量为12370千克,实载47000千克,超载34630千克。
三是逃避动态监管。重型自卸货车关闭卫星定位装置导致监控平台不能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四是交通事故存在的道路等方面的问题。郑州市政府调查组,正在调查、鉴定中。
三、交通安全提示
1.驾驶人驾车行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驾车行经村庄、集镇、平交路口和其他视线不良路段要减速慢行,应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提前减速,注意观察,保证安全通行。
3.货车驾驶人要严格守法遵规驾驶,切勿超限超载、超速行驶,严禁车辆私自改装,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4.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应当按规定接受全程实时监控,严禁私自关闭各种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