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2:07:05来源:法律常识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检察机关来访工作实际情况,宝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接待场所于5月9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
现就来访接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来访人员接受工作人员指引、安排,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完成扫码登记活动,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与拒绝配合检测人员不得入内,视情况由工作人员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请全程佩带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接待后及时有序离开,减少在信访接待场所停留时间。
三、因尚处疫情期间,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根据场所情况,限制五人同时来访,其他人员因限流无法入内,请在本院大门以外分散等候,避免聚集。
四、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请按规定推选代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缩短等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如非必须,建议群众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
1. 来信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2. 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
3. 拨打检察服务热线。通过拨打(022)12309检察服务热线(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或直接拨打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来访服务电话(022)29242000。
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相关措施带来不便,此规定执行日期视疫情情况调整,敬请理解。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