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件可以定为诈骗罪,骗局大揭秘

时间:2022-10-04 04:33:04来源:法律常识


1200余人被骗4.6亿元!警惕这8类骗局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导致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记者27日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1月至2022年6月,西城法院审理涉老年人诈骗案件共计19件,其中涉诈骗罪7件、合同诈骗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件,被害人、投资人多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6亿余元。


  北京西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琦表示,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追赃挽损难度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汪琦说,在梳理、分析之后发现,当前涉老年人诈骗主要有八类常见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喻晓敏表示,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享受品质晚年生活、远离各类养老诈骗,须谨记以下“六不”原则:


  一是“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二是“不接听”。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三是“不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


  四是“不动心”。不相信“保本高息”“高价拍卖”等投资承诺,不参加“0元购”“全额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摒弃“托关系”“走后门”风气,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五是“不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告知配偶子女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是“不拖延”。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间。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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