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2:54:09来源:法律常识
3日,平潭发生三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两名“醉猫”驾驶的是二轮车辆,而他们也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晚20时32分许,翁某在醉酒后驾驶报废二轮车辆沿龙凤东路中国海关公交站旁巷道由北往南行驶时,遇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龙凤东路由东往西行驶,两车发生碰撞。
此外,林某雅在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龙凤东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同方向在前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首尾碰撞。在警方到达现场时,发现林某雅已经昏倒在地。金井大道还发生了一起两辆小型轿车的追尾事故,而肇事者郑某同样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所幸林某雅只是脸部擦伤,并无大碍。”平潭交警支队案件调查大队民警黄新宇介绍,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显示,林某雅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涉嫌危险驾驶罪。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黄新宇表示,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