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4:00:0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固镇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点赞”。
案情:2021年9月19日,桑某驾驶轿车沿固镇县杨庙乡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退役军人服务站”附近与行人高某(年满13周岁)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坐骨骨折受伤,桑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用5000余元,桑某修车花费12000余元。桑某驾驶的轿车在蚌埠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商业险。该事故经固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认定原、被告负事故同等责任。事发后,高某与桑某二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桑某赔偿其住院、护理、医药等各项费用15000余元。桑某则辩称高某应支付其车辆损失费12000余元。
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详细了解,认为案件有调解空间。因疫情影响,双方均不能到庭调解,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向高某赔偿损失14100元,高某赔偿桑某车辆损失4800元。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固镇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质化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案,积极推进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审判执行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