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8:04:05来源:法律常识
新泰公安局通报:被埋男婴系2019年8月13日出生,羊流镇苇池村人。其祖父刘某增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新泰公安局消息,2019年8月21日9时52分许,新泰市公安局接报警:羊流镇上柳杭村附近山上有一被埋婴儿。接警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被埋男婴系2019年8月13日出生,羊流镇苇池村人。经初步调查,其祖父刘某增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泰公安微信推送截图
此前报道
“荒山埋婴”案再现新进展!自称孩子“奶奶”的女士露面,她这样说...
自称被埋婴儿的爷爷主动向新泰羊流派出所交代问题后,荒坡埋婴事件继续持续发酵。
自称是婴儿奶奶的女子
21日,记者来到新泰市羊流镇一社区,见到了自称男婴“奶奶”的中年女子,她站在家门外,门上贴着一张红色“喜”字,屋内收拾的干净整洁,随处可见毛绒玩具。“奶奶”痛哭不已,起初不愿接受采访。
待“奶奶”情绪稍微平复后表示,“非常感谢发现并且救助孙子的好心人,我没想到孙子还活得那么好。”对于为何会埋孙子,她解释,“孙子病情非常严重,挂着呼吸机,离了呼吸机就不能呼吸了。我就觉着他不行了,很长时间就没有气了,我就觉着他死了,当时没点儿气了,确确实实是死了,要不然我不可能把他去埋了。”埋婴“奶奶”多次提到当时孙子已经“没有呼吸”、“确实死了”。回想整个事件,“奶奶”一度崩溃,跑到屋内痛哭。
据知情人士介绍,婴儿被埋的前一天从医院里回到家。“奶奶”找了一辆殡葬车,在事发当天一早带着已经“死亡”的孙子来到南白塔村西南一公里的山坡上,找到合适位置,挖坑将“死亡”的孙子掩埋。两个月来,全家人都沉浸在悲痛当中。
直至19日晚,婴儿“爷爷”通过新闻发现孙子可能还活着,一家也一夜无眠。次日上午,他前往南白塔村打探相关情况,得知被救婴儿确实是自己的孙子。随后,他便向羊流派出所交代相关问题。
两日来,婴儿的“爷爷奶奶”均表露了对发现并救助孙子的好心人的感谢。他们都很想念孩子,希望能再见到孩子。目前,该婴儿仍在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接受相关治疗。南白塔村女乡医周尚红全程参与了救助,两个月来一直承担着“妈妈”的角色,为其垫付4万元医药费,并带孩子做相关检查,及时送婴儿用品。
21日,对于被埋婴儿“家属”的突然现身,周尚红表示,“他们的现身不会影响我继续救助孩子,我要等到警方的相关调查结果。”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女子家中随处可见毛绒玩具
【探访村民】
“爷爷”常年不在村中居住,家中有7旬父母和瘫痪的弟弟
据此前相关报道,被埋婴儿“爷爷”系新泰市羊流镇苇池村人。21日上午,苇池村村民表示,该村人口不多,仅有数十户人家,但并未听说哪户人家在8月份添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婴儿被埋之后让人救活的新闻我也看到了,没听说孩子是我们村的啊。”一位村民介绍。随后,经多名村民辨认婴儿“爷爷”此前接受采访时的视频,村民推测可能是村中的“刘某某”。据村民介绍,刘某某一家并不在村中居住,也并未听说他刚有了孙子,但他的父母和弟弟仍住在村中。
刘某某的弟弟3年前摔伤导致瘫痪,如今年迈的父母一直在他身边照料。为了方便给其翻身,床尾还安置了一个小型起重设备。刘某某75岁的父亲表示,他知道家里添了一对双胞胎重孙子,但是其中一个已经夭折。当听到“夭折”的重孙子被埋后又被人救起,如今已经长到8斤多重的时候,老人显得并不相信。当他看到一段被埋婴儿在莱芜一家医院接受治疗的视频时,老人不禁眼中闪着泪光,咧嘴笑了起来。据老人介绍,大儿子结婚后便分家单过,如今在羊流镇上安家,平日不常回村。
【医生发声】
婴儿出院时未死亡 家属主动提出院要求
21日下午,泰安市儿童医院两位曾在被埋婴儿出生后对其进行治疗的医生表示,被埋婴儿系早产,出生后有肺部炎症、脊柱畸形等病症,院方并未向其家属提过放弃治疗的建议。被埋婴儿家属提出的出院请求,婴儿出院时仍有呼吸,并未死亡。
泰安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杨震英介绍,一对夫妻的两个孩子于8月13日转入新生儿科病房。两个孩子属于晚期早产儿,体重在早产儿中属于情况比较好的。两个孩子肺部存在炎症和肺部发育不成熟,转入新生儿科病房后使用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其中被埋婴儿脊柱有两节存在畸形。对此,泰安市儿童医院小儿外科副主任王磊表示,婴儿家属曾咨询孩子将来是否会瘫痪,他认为婴儿以后瘫痪的概率很小。
对于该婴儿出院时的情况,杨震英表示,婴儿当时生命体征逐渐稳定,但其家属在其转入新生儿科病房约44小时后自动提出出院请求,且婴儿出院时仍有呼吸并未死亡。“根本不存在说医院让放弃治疗的情况,只要有一线救治的希望,我们都会全力救治,更别说孩子情况在我们救治的早产儿中算比较好的。”两名医生均表示无法理解婴儿家属当时提出出院的做法。
【律师说法】
掩埋活婴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山东瑞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江涛表示,婴儿出生后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死亡后应当由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并进行火化。
如果婴儿被遗弃时仍有生命体征,遗弃者将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遗弃罪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遗弃者对没有停止呼吸的婴儿进行掩埋,即主观上放任被遗弃者死亡或者将其遗弃在人迹罕至、难以得到救治的地方造成被遗弃者死亡,遗弃者则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即使婴儿在被弃掩埋时已经死亡,遗弃者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仍有可能违反相关治安条例、卫生条例。
市民发现弃婴时应首先报警。如果有领养意向,应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正规领养手续合法领养。
【记者手记】
我们为他准备怎样一个世界?
婴儿被埋事件在今天有了最新进展,但远没到画句号的时候。这几天,随着事件发酵,各种声音也在网络间交织呈现。其中,不乏“婴儿父母怎么还不现身,这是推老爹出来背锅吗”之类的指责,以及对这个家庭情况的猜测、“八卦”。但必须指出的是:与案情有关的部分,自有警方跟进调查、处理并进行后续的公开通报,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与案情无关的部分,当事人有保持沉默、保护隐私的权利。10月19日,新时报记者在采访荒山救婴的女乡医周尚红时获知了这样一个细节:她透露,这个婴儿除了黄疸和贫血症状外,近几日还出现了肺炎症状;但婴儿还患有其他疾病,这一点,她善意地隐瞒了下来,再三叮嘱记者不要写出来,因为她要保护这个幼小的生命不被外界歧视。21日,医院方对外公布了弃婴脊柱存在异常的情况,但这并不会削弱我们对周尚红抱持的敬意:这个“再生妈妈”,是真心为孩子着想。8月21日,如果再晚送医半个多小时,这个婴儿很有可能告别这个世界;时间过去两个月,这个顽强的小生命已经开始感受冷热、感知外界。今后迎接他的将是一个什么模样的世界?这取决于我们能拿出几分温暖、几分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