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1:03:04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3日,贺州辖区G78汕昆高速688公里820米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前情回顾)。12月30日晚,贺州交警公布事故发生原因。
图为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据悉,事故造成小型轿车驾驶员甘某健及乘员罗某、彭某涵、彭某菲4人当场死亡,小型轿车乘员罗某、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黄某其、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刘某东3人受伤,现场道路设施损坏,三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贺州市相关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全力抢救伤员。
大货车侧翻。交警供图
根据刘某东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重型厢式货车在无明显的减速、转向避让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发生追尾碰撞。碰撞后重型厢式货车在越过道路中心隔离栏的过程中侧翻,与对向行驶在左侧行车道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处置现场。交警供图
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内对驾驶员的监控视频显示,在事发前,刘某东驾车临近发生事故时,身体在座位上往后靠,头往后仰闭眼,之后头歪向身体右侧低垂至车辆发生事故碰撞时才惊醒。
刘某东已被执行逮捕。交警供图
交警认为,刘某东在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行驶过程中未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导致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碰撞,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某东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刘某东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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