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罪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罪行有哪些

时间:2022-10-05 01:53:04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3日19时许,王洪驾驶红色“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至本市房山区河北镇磁家务桥西时,适有行人王某1在前同向步行,电动自行车前部将王某1撞倒,王某1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3月6日21时21分死亡。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1符合重度颅脑损伤引起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王洪驾驶非机动车未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确定王洪为全部责任,王某1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洪在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现场等待民警,并支付王某1住院治疗费用6万余元。

2021年3月8日,王洪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王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电动车将行人撞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金露燕律师解答:

王洪驾驶非机动车未避让行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由于王洪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惩处。

事故发生后,王洪在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现场等待民警,王洪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

金露燕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具有法务工作经验,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类案件,也经常帮助弱势群体劳动者向企业维权。


驾驶电动车将行人撞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