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6:02:07来源:法律常识
以我近年经办的一起重大集资诈骗案刑事控告的成功案例为例。这是一个刑民交叉的典型案例,重点在于(集资)诈骗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分。
2019.6.14接受委托,7.5陪同报案,9.9公安正式立案。
这个案件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在我接触这个案件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研究刑民交叉问题。
详细地了解过案情之后,刑事控告书写得飞快,就是搞各种账目表格大概花了一个多星期。毕竟该案涉及一千多万、二十多人(但愿意报案的一开始就我当事人一个)、数千笔账目,有本金有利息,有来有去,有以息付本,有以本付息,有Word,有ABCDEFG(Excel)。
写控告书的时候为了让民警更好理解,我不写“集资诈骗罪”,直接用了诈骗罪,因为罪名后期可更改。而我很明白,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诈骗”的事实被认可,其他都是次要的。
这是讲技巧的。
诈骗罪是常见罪名,更容易理解。如果写集资诈骗罪,那很可能还要和民警解释什么是“集资”,什么是“诈骗”,容易增加麻烦和无用功。至少“集资”这块就要解释很久。不要绕弯,要直接。
涉案的表格都是严格按照证据、依照我的办案逻辑去制作的,绝对不是按照模板,也没有参照其他案件,更没有假手他人。有总表有分表,资金出入表是总表(Excel),裂项分表有将近十个(Word)。
请注意,刑事控告的表格(有些案件或许还有其他图表,看情况)我认为只能专案专做,这是最能体现案件逻辑的地方。
我的当事人是直接对接诈骗罪的大boss的,因为被骗而另外向其他人借款 ,数目较大,所以除了提起刑事控告外我另有重要任务,就是避免我当事人自己被立案。刑事控告书着重强调了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本金和利息的比例问题。
当事人先前在其他地方(包括被控告人的户籍地)报案过,资料也带过去了。警方都不予立案。被骗的钱多了,所以很绝望。后来辗转通过我的校友找到我。
一起前去报案时当事人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要刑事控告书的,以前我们立案,材料人家都没收。”
我说:“你只把流水拿过去,没有重点,就是大大增加人家的工作量,民警也很累的。我帮你做好表格和刑事控告书就不一样了。人家至少会收材料,会考虑。如果刑事控告不行,你也不要灰心,我们还可以自诉,要抱有希望。大不了自诉状我免费帮你改啊。”
去到派出所,门口的第一个接待我们的派出所民警态度很温和。但他说:“经济案件我们这边不管的,去找法院吧。”我说:“经济案件有分民事刑事,有民事经济案件也有刑事经济案件,不然为什么会有经侦呢?这是诈骗,是刑事案件,有罪名的。”
他说那我先带你们去办案大厅吧。
办案大厅接案的派出所民警态度也很好,但他一开始以此案系民间借贷为由,想不接材料,让我们去找法院。
我说请您先看看我们的控告书。民警看了刑事控告书,皱着眉头,说要再看看。于是叫来一批民警,大概六七个人,一个个地看刑事控告书。
看了之后民警们还是坚持说是民间借贷。
我说:“如果是民间借贷就不会怎样怎样,诈骗才会怎么怎么样,***(我当事人)才是民间借贷,***(被控告人)是诈骗,这中间很明显有区别。”
而后民警又问了当事人一些问题,当事人表达能力不是很好,不能很顺利地表达自己受害的经过和心路历程。
我帮当事人说了两句。民警说你不要说,让他自己说。我说:“请你们看看刑事控告书吧,写得很清楚,这都是他口述,我只是整理而已,您可以问问他这是不是他真实意思。”
当事人说是他真实意思。
其他民警都不作声了 ,就一个民警小声地说了一句:“这是民间借贷吧,还是去找法院。”
我说:“这就是诈骗,你们完整地看了材料就知道了,材料都是真实的,表格我都有按照材料去整理,全部是一一对应的,文书、表格和材料都一清二楚,不会花费很多时间的。”
而后民警们继续问当事人问题,态度还是很好。
后来他们一致决定要把材料和文书交给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查,留下了我们的材料并让当事人去做笔录。
当天,当事人做笔录做了两个多小时。我一直等到当事人做完笔录,因为怕民警突然把他看做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要保证他的安全。
做完笔录后,当事人开车送我去搭车回广州。途中,他很担心地问我:“如果别人要告我诈骗怎么办?”
我说我不认为你这种情况能构成诈骗,你还是要相信民警的判断能力。
听我分析了一通诈骗罪的构成后,他沉默了。我说:“万一真的那么不幸,上天无眼,那你找我帮你辩护,我再多个无罪案例。”
“那您辩护收费贵吗?”
“贵的。但你这种一看就无罪的,可以便宜一点。”
回到广州后,我仍然让当事人时常去派出所沟通,另外继续收集并提供证据(具体内容保密),加之催促当事人多找证人,当事人跟我说找无可找,我说:“找不到说明你还不够努力,你一定要去找去催。当然一定要让他们说出事实,诚实回答警方的问题,警方都是能分辨的,如果隐瞒虚报,只会自食恶果。”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点,我在前面部分已经说过了,就是按照普通人的想法,这名当事人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虽然按照法律人的判断并不符合犯罪构成)。当事人不是纯然的被害人,而是集资参与人。
那么按照我们团队的办案思路,一开始提交的材料可以不是全部材料。材料中有对我的当事人极其有利的也有不那么有利的,有一些虽然可能产生作用但也有可能引发对我当事人不必要的怀疑的,后者我一开始是没有直接提交的。
最一开始,当事人先把对自己最有利的材料和刑事控告书一并提交给民警。而其他的稍微不那么有利的材料,我是在“暗中观察”之后认为我当事人的危险系数没那么高了,警察应该不会把他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和当事人最后确认是否提交以及提交的时机。
这一点,我们团队事先也和当事人交涉过,他表示愿意承担风险,只希望尽快立案。
我问了当事人有哪些人涉及这个案件,预估了每个人对案件了解的范围及损失的程度,然后分析了这些人出面作证的可能性。后来经过努力和警方的调查,又陆续有一些人去做了笔录。
同时间段,我在《人民法院报》上截取出类似情况的案例,画出相似点和判断重点,附上说明,让当事人加急提交派出所。
报案数日后,派出所的民警将案件材料交到了区公安分局。
报案两个月之后,派出所那边传来好消息,说已经正式立案。当事人连夜驱车去公安局拿立案告知书。当晚,我睡得也很晚,总是觉得要看到一个真正的结果才安心。
深夜,当事人的妻子问我,万一警方把他列为犯罪嫌疑人怎么办。我说应该不会,他不符合犯罪构成,如果被怀疑,我帮他辩护。
我心里想:“你要相信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构成。”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立案告知书,上面只有被控告人的名字。
感谢民警愿意倾听意见,感谢这个案子的经办人员仔细审查,希望当事人的权益能得到切实维护。
至此,除了和被控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获得进一步明确之外,就当事人和其他人案件相关人之间的民事诉讼,他也因刑事立案成功而获得了一定的加分项。这就不展开说了。
本文主要是写与办案人员沟通的过程。材料整好、文书写好当然是重要的,但与办案人员沟通也很重要。我们团队办案始终有个出发点,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内真正的“坏人”是很少的极个别的,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坚信正义的存在。又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怕麻烦的,所以,律师不能怕麻烦。别人不那么想做的事,你接了案,你就要做。
就刑事控告这一块,我非常建议大家在对罪名进行深入理解之外,在具体操作和处理的时候加入一些民事思维。因为刑事控告和民事起诉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刑事控告书类似起诉状,而证据清单和民事也是类似的。
刑事控告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说服接警的派出所民警对你所控告的事情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这一点出发,基本可以知道自己需要做的工作分别是哪些。
所以刑事控告书是非常讲究笔力的,因为控告书是某个案件给民警的“第一印象”。不得不说有些事情,很可能是“一眼定生死”的,控告这种事情,一眼看上去案情完全不严重,那基本就凉凉了。
一直以来,刑事控告在多数人甚至多数律师的认知中都是比较难的,坊间甚至广泛流传着“没有关系别想立案”的说法。我获得这起成功案例之后,有朋友和我说,她的一个亲戚也有类似的遭遇,报案不受理,民警甚至让其去上海立案,因为“那边才有这样的法治环境”。
但就我看来,很多事情都不是必然的。结果天定,事在人为,看似矛盾,其实并不。
【总结要点——刑事控告十二条】
1.报案前如对当事人的说法有不同意见和疑问当场直接表态,以免误判。如果认为当事人有说谎或者夸大的嫌疑,谨慎考虑是否接受委托。和当事人沟通的时候要耐心,可能“一些漫不经心的说话,将我疑惑解开”。会谈时用到的思维其实是会见中的“笔录”思维。
2.收集证据要全面,从人证到物证要全方位发掘。发表意见或者表达看法最好一切以客观物证为准,涉案人的说法如果完全一致,也可以考虑。总之,自己先对证据规格作出要求。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取证的时间,当事人往往急于提起刑事控告,留给律师取证或者教导其取证的时间并不很多,所以律师必须对刑事证据法有过深入研究,这方面平时要下苦功。如果不熟悉证据法,甚至提交一些对自己无利有害的证据,结果将会非常惨烈。如果证据中有对当事人有利的部分也有不利部分,那么要判断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占比分别是多少,在什么情况下有利,什么情况下不利,将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说清楚,由当事人最终决定是否要提交,何时提交。
3.撰写文书要准确翔实但忌啰嗦,重点要突出,最好采用一级标题,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内容要充分体现被害人(控告人)遭受各方面的损失及被控告人的主观恶性,时间逻辑要清晰,重要的案件时间点不能模糊或者缺失,否则可能会被认为是有意隐瞒。
4.如果自己的当事人有被误解为犯罪嫌疑人的可能,而律师深信其无犯罪,在文书中要插入为其解释的部分,说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充当为民警“解惑”的人。
5.陪同报案时要尊重民警,态度要不卑不亢,发言都要有理有据,尽量争取民警的理解和重视。如果民警一开始不重视,也很正常。阐述清楚事件的“严重性”是律师的职责,如果确实好像没有“严重性”,看看能不能说点“特殊性”,譬如新型犯罪之类(然后报案时带上新型犯罪的文献过去)。
6.民警心中的“严重性”(可能)主要从四个维度考虑:一是被害人数;二是涉案金额;三是手段恶劣程度;四是上级或媒体关注。
7.但凡涉及到“人民”的刊物要多留意。须知在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之外,仍然有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心中较为“特别”一点的案例,我认为这些案例经常都是“人民”的案例。如果连“人民”的案例都没有,看看是否有类似的上了报纸等媒体的案例。
8.两个观念记心中:所有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所有人都是怕麻烦的。所以如果某个控告派出所的民警不收,但被控告人的行为确实具备社会危害性。那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材料整理工作和文书工作做得怎么样,另一方面可能要返回去看第6点。
9.一次控告不成功也不要灰心,只要证据充分,刑事控告还可以提起,既然所有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之后的事情最主要的可能就是改一下日期的问题。派出所不受理,还有上一级机关,上一级机关不受理还有上上级机关。关键是,被控告人的行为本身是否真的符合犯罪构成和刑事可罚性。符合就有希望,再不济,也还有自诉这条路可走。而且有些证据即便现在确实缺乏,也还可以今后补充,要告知当事人取证的手法,这样以后他自己如果碰到证据,顺利取证,可能还能为自己增加新的筹码。律师心里要有底,也要和当事人说清楚,一次控告就成功的几率是比较小的,让当事人有心理准备。
10.律师要先做预判,完全不符合犯罪构成的最好不要做无用功。当然当事人可能有要求或者有财力,实力雄厚的甚至可能拿钱砸律师。但律师还是要稍微注重一点形象,如果拿着和犯罪完全不搭边的东西去报警浪费司法资源,那真的是没有远见。万一以后真的有符合控告条件的业务,带着材料去同一个派出所,民警可能会感觉“How old are you”。即便不是同一个派出所,也难讲山水会不会有相逢。但如果当事人说我不需要你和我一起去报案,但是钱可以给很多,只需要你帮我整理材料,尽量提出法律上的理由,因为我就是想这么做。我也只能说你碰上了一位好主顾。
11.碰到与经济纠纷挂钩的刑事案件,很多民警一开始都希望往民事方面考虑。但经济纠纷不等于非刑事纠纷,这两者是交叉关系而非互斥关系。罪名有经济类非犯罪,公安有经侦部门,所以犯罪就是犯罪,不能用经济纠纷来推脱,立场要站稳。把握犯罪构成,增强逻辑思维,随时准备“哔哔”。
12.图表能力要跟上,诉讼可视化走起,证据要标明重点。总之,尽量减少接收材料的人的麻烦,主要包括“阅读”和“理解”的麻烦。无论从法律规定上还是从工作量上,都要给予别人接受你(的材料、的观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