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5:51:11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庆 通讯员张灵
自己骑摩托车好心带朋友一脚,没想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朋友受伤。转过头来,朋友要求自己赔偿损失,男子方某觉得很冤枉,十分不解为何自己做好事结果还要赔钱。近日,经过调解员的反复协调沟通,方某与好友董某握手言和。
好心载好友一程,结果路上翻车了
董某与方某是好朋友,去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两人聚餐后回家。由于董某无交通工具,方某主动提出带董某回家。
月黑风高,天气阴冷,方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武昌友谊大道路段行驶时,一不小心摩托车右侧倒地,致使董某受伤,送医检查发现,董某右侧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方某的车辆也受损了。经交警认定,方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董某无责任。
出院后,董某要求方某对其进行赔偿,方某表示不同意,两人就赔偿问题产生了矛盾,经反复协商未果,武昌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一次好意带人却变成了一场交通事故,还要赔钱,方某心里十分憋屈。
事发后,董某孤身一人在汉,当时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期间,他不仅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才做手术,而且身边没有家人照料,除了方某隔三差五来看望,自己多半是形单影只,身体与心理都经受了不小的打击。董某治愈后,身体上的伤虽然好了,心理仍然有些怨气。
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员打开双方心结
调解员廖燕慧介入后,认为首先要打开双方的心结。“两人都是90后,本来关系很不错,但都有些小脾气。”廖燕慧说,她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开导双方。
她先与董某进行交谈,董某称,事故发生后,方某承诺要去医院照顾他,但住院期间他去得较少。“在等待手术的那些天,我一个人面对病痛,还要忍受着无人照顾的冷清,心里非常难受,食不下咽,寝不安席。”
廖燕慧分析,相比身体上的痛苦和费用上的赔偿,董某不满的态度,更多来源于埋怨朋友在其住院期间不讲情义,没有尽到照料的责任。面对董某的心结,廖燕慧先是说服方某向董某表达歉意,方某本对董某怀有朋友情谊,向董某诚恳地道歉后,董某的态度明显缓和下来,调解得以顺利进行。
在调解过程中,廖燕慧发现方某年纪较轻,缺乏承担赔偿的经济实力,她又试着说服董某“适当退步”。
好意施惠的情谊行为,仍需保证他人安全
“你热心送他回家,却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董某受伤,这属于好意施惠的情谊行为,而非义务帮工。”廖燕慧向方某及其家人展开了细致的法律分析,她说,双方之间未形成合同关系,相关法律也没有对好意载人的责任承担,做出明确界定,“你的好意只是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廖燕慧认为,方某在帮助朋友的过程中即使无偿,但仍负有保障朋友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不能因免费搭乘而置董某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她告诉方某,在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时,仍应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及过失相抵规则,由机动车一方对搭乘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她告诉方某,根据责任认定,方某应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因此应承担董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
促两人言和,一对朋友重归于好
根据相关法规,方某应赔偿董某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且至调解时段,董某走路还有些颠簸。廖燕慧说,此外,董某还欠着医院治疗费用,已支付的医药费中,方某也只承担一部分,董某要求的赔偿并不无理。
廖燕慧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方某及其家人的认同,方某当即就承诺一定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
“两人毕竟是朋友,出了事故也不是方某所愿,”廖燕慧又趁热打铁做起董某的工作,“你们虽然有不愉快,但方某也真诚地表示了歉意,在尽最大的努力弥补你。”董某也表示,往日情谊情分仍在,他愿意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
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赔偿4万元后,一对朋友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