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7:37:09来源:法律常识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长治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刘冠晋等10名同志“十佳法官”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让我们赶紧来看看她们的事迹吧!
十佳法官
刘冠晋,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该同志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颇高,2019年共审结各类一、二审案件60余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在日常工作中,以院里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以零瑕疵的标准制作每份法律文书。同时,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时时处处以《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求自己,坚定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以实际行动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十佳法官
刘潞攀,女,汉族,法律硕士,中共党员,1996年12月从山西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严谨细致,廉洁自律,近年来年均结案170余件,2019年全年结案150余件,结案率达100%,办案周期短,案件质效高,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十佳法官
王成立,男,汉族,河南省巩义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该同志政治上牢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上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努力争创一流业绩。2019年共办结各类案件158件,其中一审案件6件,二审案件141件,撤销仲裁裁决类3件,执行异议复议类8件,在民事案件办理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理念,全年调撤率达5.7%。
十佳法官
张鹏飞,男,1984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考入法院工作,先后在五马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工作,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案件、执行案件。现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庭庭长,从事执行工作。2019年度张鹏飞同志办理行政审判案件30余件,结案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95%,庭审直播率95%;办理执行案件330件,执行结案291件,执结率88.18%,无涉诉信访案件。该同志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张鹏飞同志2018年办理的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2018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张鹏飞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兢兢业业,认真履行司法职责,用良知和辛勤传承者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着当代法官的青春之歌。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
十佳法官
申海鸥,男,197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群众,1997年毕业于山西省司法学校,2000年2月分配至潞城市公证处工作。2007年通过全省公务员公开招录进入潞城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二庭、民一庭、刑事庭从事审判工作。2009年8月被任命为审判员,2014年12月被任命为民事一庭副庭长,2016年12月被任命为刑事庭副庭长。该同志政治坚定,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2019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61件,审结60件,其中审理涉恶案件四件,审结三件。
十佳法官
杨志岗,男,汉族,1973年2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7年10月考入壶关县人民法院,2012年5月,任常平法庭庭长至今。杨志岗同志多次荣获“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称号。杨志岗同志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设立冷静期,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所办理案件高质高效,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坚持党性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秉公办案,廉洁司法,在各方面都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
十佳法官
左雅萍,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长子县人民法院鲍店法庭庭长。左雅萍同志入员额以来,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始终秉承着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理念,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要求自己,把严于律己、勤奋学习、严谨细致作为提升个人素质的永恒追求。她忠实履行审判职责,重视不断更新理论知识,重视对新问题的学习、研究,及时了解新时期审判工作的动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增强调解机制,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手段。
十佳法官
杨明伟,男,汉族,1974年3月生,现任黎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上遥人民法庭庭长、民事精审二团队长。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该同志敬业务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勤恳扎实工作,主要负责审理法律关系复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不尽相同、当事人情绪相对不稳定等疑难复杂案件。2019年共审结各类民事精审案件91件,在案件审理中其能用耐心接待,用诚心化解。既坚持原则,又尊重事实,审理了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十佳法官
张慧琴,女,1975年2月25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07年10月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考入沁县人民法院,现任该院审监庭庭长。她连续多年被沁县县委、沁县人民政府评为:“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发展”的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工作者等诸多荣誉。2017年她撰写的牛某诉沁县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被省高院评为精品裁判文书。近几年,她个人办结刑事、民事、非诉执行等案件数百余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始终能率先完成原来安排的审判任务,张慧琴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珍惜自己的职业荣誉,爱岗敬业,面对审判工作尽心尽力,任劳任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守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威逼所动,坚韧而执着地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坚守心中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的信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还带领部门成员创先争优,努力工作,共同进步。
十佳法官
李婧同志,女,1978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11月至今在沁源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0年被任命为郭道法庭负责人,2012年3月被任命为郭道法庭庭长,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中加入员额法官。她一直奋战在基层第一线,不论在哪个岗位,也不管任何时候,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被同事们称作是“一块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金子”。自2009年从事基层工作以来,办理1200余件民事案件。2019年,除1件公告案件外,剩余114件案件全部审结。她办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上诉案件少,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案件。在处理一些矛盾较大、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能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有利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近年来,多次获得法院“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来源: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黄丽慧
编审: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