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1:48: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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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江西省于都县一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结果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当场倒地,事故造成驾驶员肌肉严重擦伤。此时,一辆客车正从同向后面驶来,幸亏客车驾驶员及时发现、迅速制动,才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当天早上7时40分许,丁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从于都县上欧村方向往于都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于都县于都大道路段时,与同向左侧由刘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相撞,造成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随后,于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该事故展开调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公共视频,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员丁某突然变更车道,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当事人丁某:早上我骑电动车上班,过了红绿灯后想拐弯到对面公路,经过这个路段时,没有看清楚路上的车,结果发生碰撞,我下次会注意了,也提醒其他驾驶员,要小心驾驶。
公共视频显示,当事人丁某在驾驶电动车期间,并未开启转向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当事驾驶员在驾驶电动车行至事发路段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左侧车辆通行情况、未提前开启转向灯,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同向后方有一辆大客车因避让及时,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此提醒驾驶员,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都应当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提前开启转向灯,确保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