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交通肇事逃逸,阳江市检察院林举鹏

时间:2022-10-05 14:37:08来源:法律常识

这是一起发人深省的案例——

2017年7月至9月,阳西县某中学两名17岁高三学生叶某甲、叶某乙,因伙同其他人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刑拘,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阳西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一方面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了解到两人均是在校高中生,无犯罪前科,在被捕后积极配合警方,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帮助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促进双方和解,同时开展帮教活动,努力挽救两个迷途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叶某甲、叶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后,办案检察官还与志愿者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定期进行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对其父母开展了亲职教育和亲子沟通辅导。2018年8月,两人都考取了大学,专门给检察官寄来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表达感谢。

这是阳江检察机关成功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典型案例。

阳江检察用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工作模式,让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落地见效,用司法温情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阳江检察用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性侵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此过程中极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等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共办理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3件94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9件134人。

如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被告人陈某甲、何某乙等4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周某、罗某一案时,由于被告人陈某甲对故意伤害的事实予以否认。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仔细审查案卷,列出详细补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让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会议,要求将其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我市性侵害未成年人时有发生这一现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内外联动,加强督促指导,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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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贯彻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法律政策,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制度,探索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2017年以来,向11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2.1万元,为20多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18人,办理的一宗案件以“落实双向保护,增强办案社会效果”为题,入选《广东省十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事)例》。

如阳春市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廖某、莫某窝藏案,廖某明知肖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仍指使莫某通过微信转账200元给肖某,帮助其逃匿。鉴于廖某、莫某认罪态度较好,两人父母也表示愿意配合加强管教,该院对情节较轻的莫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廖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对两人开展社会调查,认为具备帮教矫正条件,经征询公安局和被害人意见,依法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现经过6个月的考验,因两人表现良好,阳春市检察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两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阳江检察用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一直致力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方式,如阳东区检察院全面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HTP心理测试工作,通过涉罪未成年人所画的图画来了解其人格侧面、对自我及环境的知觉和态度,从而展开救助工作。该项工作是全市乃至全省的首创。此外,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更快地恢复正常生活,阳江检察机关先后在市实验学校等26间学校、单位成立了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至目前,共有3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在基地接受观护。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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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并重,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和未成年人再犯率。2018年,全市未检部门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27人,同比下降27.43%;起诉115人,同比下降39.15%。

去年5月30日,市检察院联合江城区检察院在市一中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首次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组织该校高二10名学生身穿庭审制服,“审判长”镇静自若主持庭审,“公诉人”义正言辞指控与教育涉罪未成年人,“辩护人”沉着应对,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直至“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模拟法庭”,让未成年学生形成切身体验,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巡讲新模式,做到“三个不限于”,即范围不限于学校、对象不限于学生、内容不限于法律。2017年以来,检察干警共走进230所学校,面对13.7万余名学生开展法治宣讲,取得较好效果。此外,通过“法治副校长”活动,组织巡讲团成员到留守儿童学校和挂点帮扶贫困村小学开展“学雷锋月”活动,联合团市委、社工机构举办“与法同行、成长护航”法治进社区矫正单位巡讲,会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在全市中小学举行“开展扫黑除恶,共建平安阳江”主题征图比赛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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