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5:46:11来源:法律常识
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的原因有多种,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中一大原因。当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处理才能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呢?来听听交警的建议。
7月20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王家豪、法制科科长王航、宣传科科长蔡武尚走进宝鸡交通旅游广播《对话大队长》栏目直播间,围绕"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这一话题,给听众朋友进行了宣讲,与大家一起在线交流。
节目中,王家豪阐释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详细介绍了在路上开车如果遇到剐蹭、 追尾等轻做交通事故时的步骤和快速处理办法及相关思想困惑、顾虑以及市区快速处理事故中心等。王航宣讲了一旦发生小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及对当事人不愿挪车非要等交警、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致堵等处理规定等。最后,蔡武尚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给双方当事人做了提示,并发出"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倡议。
期间,做客嘉宾还现场接听解答了我市"创文"复检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问题及缓解胜利桥施工交通拥堵意见建议。
主持人:在路上开车,如果遇到剐蹭、 追尾 等交通事故时,很多车主都不敢移动车辆,因为担心会影响后面的责任判定或者是保险赔偿等,那如果这时候是出行的高峰期,就非常容易造成道路拥堵。那么,一旦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呢?
王家豪:我们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这种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有一套非常快速的处理机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是指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没有严重损毁以及各方事故车辆仍可以正常行驶。在此情况下,车主们先停车熄火开双闪,然后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需要提醒的就是拍照固定证据要充分详实。以追尾事故为例,事发后要打开车辆双闪灯,在车辆后方15米左右放置三角警示牌,在车辆正后方5米左右,把道路标识标线、车辆位置拍下来;之后斜45度把两辆车一起拍到同一张照片里面;随后就到车辆正前方5米左右,同样把所有的标识标线都拍到一张图片里面;然后斜45度把两辆车拍到同一张照片里面;最后就是在车辆的碰撞位置拍一张照片。针对普通的追尾事故,拍完这5张照片就可以把车辆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进行协商,报保险或者报警处理。除追尾事故外,其它类型的轻微交通事故也可大致参照此方法处理。此外,有时交通事故认定还需根据天气状况、地理环境等因素,因此车主们应多拍事故的细节,确保照片清晰,便于交警部门后续的责任判定。
主持人:那么,一旦发生小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当事人不愿挪车非要等交警、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法律法规对此有怎么样的规定呢?
王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发生“小剐蹭”之后,长时间占用道路纠缠事故责任、协商损害赔偿,造成道路严重堵塞的,就不仅仅是一种招人烦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等相关处罚!
主持人: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开车稍有不慎就会发生,那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对双方当事人还有那些注意事项或者是相关提醒呢?
蔡武尚:无论是交警还是咱司机,都希望在道路上出行平安顺畅,但是意外总是难免的。重要的是,意外出现以后,咱们能保持一个积极按照规章处理问题的态度。上面,我们事故科、法制科民警都分别讲解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的操作流程,希望大家了解掌握。交通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这里,还想提醒大家的:一旦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双方一定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相互包容理解,切莫置气长时间占用公共交通资源,应尽快撤离现场,如果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或是早晚高峰时,应尽快拍照取证后,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请自行拍照后恢复交通到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处理,不要原地等待交警或保险公司前来处理。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让我们用己身良好行为习惯,汇聚一个个交通安全的点点星光,点亮城市文明之光,让我们的出行更加安全,更加畅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