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9:23:09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疫情期间,武汉市某新冠肺炎患者家属,因为亲人患病去世,迁怒于医生,对医生进行殴打,撕扯医生口罩防护服,被警方刑事拘留。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认为,患者家属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案例:
日前,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通报,硚口区公安分局接到市四医院(西区)报警称:“医院12楼有病人家属打医护人员”。经查:柯某的岳父(68岁)因病毒性肺炎于当日在医院去世,柯某情绪激动,抓扯并殴打医生头部和颈部,医生的口罩、防护服也被扯坏,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目前,硚口警方已经刑事立案,依法对柯某刑事拘留。
以案说法:
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等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程度,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他提醒,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与人为善、理性克制才是对疫情防控最大的贡献,伤害医护人员行为;日常生活中因购买口罩、医疗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引发的肢体冲突;因疫情恐慌或防疫物资短缺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甚至哄抢等不理智行为,都有被刑事制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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