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0:25:11来源:法律常识
刚买的新车还没到家就被撞,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恐怕也难以接受,毕竟事故车与新车可是两种概念。就算能修好,那心里也会非常的膈应。那么还没有完成交付的新车,被撞之后能不能换新车呢?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实例,7月26号的时候,湖南的向女士在湖南华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5L。这辆汽车是她在10天前参加车展的时候看中的,在车展上她直接跟这家公司签订了汽车的预订合同,并且还选择了一些加装项目。
7月25日的时候,这家4S店的销售人员跟向女士说汽车已经到店了,可以随时来提车。当时向女士非常的开心,第2天就带着自己的哥哥来到了4S店,他们到店之后先是进行了验车,在确认汽车没有瑕疵之后就缴纳了首付款。
向女士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办理了首付、贷款等手续,并且车牌也是约定4S店代为办理。直到下午3点的时候,销售人员才告诉她,贷款已经办下来了,可以跟着他们的工作人员去把车牌给申请下来。
最后向女士让自己的哥哥开着汽车,跟着一位工作人员去办理了车牌手续。让向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哥哥刚把汽车开出4S店的车间,就被隔壁同行湖南华运丰公司的工作人员倒车给撞了。
从图片来看,汽车被撞得还是挺严重的,两个车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交警赶到现场之后也出具了事故认定责任书,上面写得很清楚,这起事故是由于隔壁的工作人员在倒车时没有注意观察引起的,因此要负全责。
虽然汽车不用向女士修,但她却不愿意再要这辆汽车了,而是提出了换新车的请求。主要有以下两个理由:第一,她这辆汽车虽然办了贷款,也交了首付,但还没有完成加装项目,汽车也就没有交付完成。并且她与4S店还没签订购车合同,那这辆汽车也就还不属于向女士。
第二,这家4S店隔壁的汽车公司,其实都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名下,按理说汽车也就相当于是被他们公司的内部人员给撞的,那出现事故后,理应对方内部来协商解决,不应该让向女士承担汽车被撞的责任。
只不过这家4S店并不同意向女士提出的要求,他们说汽车的购置税和购车发票都已经出来了,那在法律上就已经属于向女士的汽车,如果他们自己再次售卖的话,那也只能当做二手车了。
在记者采访完之后,这家4S店的负责人承诺,他们会跟隔壁公司共同协商制定新的赔偿方案,争取能让三方都满意。那么向女士这辆汽车到底能不能退换呢?
根据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得知,即便汽车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只要还没有完成交付,那么经销商就还有交付完好汽车的义务。而向女士这辆汽车虽然已经办理了很多手续,但其实按照严格意义来讲,也并没有真正的完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