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01:51:11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有个热搜新闻,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了个二胎,几年后,因为经济能力和身体问题,他们已无力继续抚养这个小生命,要求22岁的大女儿抚养弟弟,可却遭到女儿的强烈反对,夫妻因此把女儿告上法庭,还胜诉了。这个结果一出来瞬间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的人认为父母年纪大了,弟弟妹妹就得哥姐帮着养,这是人之常情。也有的人认为凭什么,谁生的谁养,明知自己没能力抚养还生出来,简直就是给老大增加负担,这样的父母太自私自利了。
根据最新《民典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现在有的人为了隐瞒婚前病史、家族遗传病等,会谎称身体健康,不愿意做婚检,他们心里想着,先结了婚再说,到时发现了也无所谓,反正婚都已经结了,小孩也有了,你还能为此离婚不成,现在这种骗婚的行为已经行不通了。
根据最新《民典法》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在现实生活,全职妈妈是最吃亏的,在家天天带娃、干家务,没工作,得伸手向人要钱,还要看人脸色生活。两人一旦离婚,孩子基本上都会判给有收入的父亲,母亲除了浪费了所有的青春,给对方生了个孩子,什么都没有,这世上对女性太不友好了。还好,民典法新规来了,如果你是全职妈妈,或者你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即使你没工作,离婚后男方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家庭付出补偿。
根据最新《民典法》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男方瞒着女方在外面借了一大笔钱,这些钱男方都用来养小三,或者赌博之类的,完全没用在家庭支出上。女方也不知道有这么一笔外债,即使两人未离婚,这笔外债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男方能证明这笔借款用于家庭开支上。
根据最新《民典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近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多少昔日恩爱的夫妻为了子女的抚养权撕破脸皮,甚至闹上法庭。还好新规比较偏向弱势群体,2周岁以下的子女会直接判给女方。如果夫妻之间真的过不下去了,女方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是最好的离婚时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相反,如果夫妻要离婚,重大过错在妻子身上,自己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最好等孩子2周岁以上再离,这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孩子跟谁;对于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由孩子自己决定,他想要跟谁一起生活,无论孩子选择跟谁,另一方都是有探望权的。
根据最新《民典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最新的《民典法》包含了民生大众各种法律条款,涵盖范围广阔,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成长在新社会下的普通大众,懂法是最基本的生存规则,只有懂法,你才能敬法,才能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有哪些红线不能触碰。
这套《民典法》+《法律常识》就很不错,两本才59元,一张电影票的价格都可以买到家庭必备法律宝典,有事无事都可以翻翻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购买#头条品书团##我要上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