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3:58:11来源:法律常识
据报道,广东一位82岁女性住院期间,因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被错误输注每周800毫克的超大剂量甲氨蝶呤,致使骨髓抑制,白细胞几乎为零,肝肾功能损害、肺部感染,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过省、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均被评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主责。
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致人死亡,一级甲等;医院错误用药的医疗行为导致,有因果关系;患者虽患多种慢性疾病,但医院错误用药为主要因素,医方负主要责任。
要说甲氨蝶呤这个药,确实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可以有效缓解病情。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到90年代末,已被认为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锚定药物,近年来在多国指南中都被推荐为首选。
可甲氨蝶呤这个药,还是个抗肿瘤老药。进入身体之后,抑制叶酸代谢,因此造成细胞里的DNA合成障碍,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增殖。临床常用于骨肉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等恶性肿瘤的化疗。
关键在于,甲氨蝶呤抗风湿和抗肿瘤治疗,用药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上。
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用小剂量,每周7.5毫克~20毫克,最高25毫克,并且是口服小剂量起始,逐渐增加剂量的。
而抗肿瘤化疗,是大剂量,大到500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以上。这位患者被静脉输注每周800毫克,应该就是按大剂量算出来的,因为一般成人的体表面积是按1.73平方米算。
这样算来,若以每周10毫克和800毫克比较,后者就是80倍的超大剂量。
这家医院把肿瘤化疗使用的大剂量甲氨蝶呤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况且患者还是一位82岁的慢性病老人,不良后果可想而知。
而正因为是误用,原本在大剂量甲氨蝶呤后应该用亚叶酸钙解救、水化促排药物,也被忽略而延迟了。
抗肿瘤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之一就是抑制骨髓造血,患者的白细胞几乎降到了0,继发了严重感染,肝肾功能也出现了损害,最终多脏器功能衰竭去世。
真是惨痛的教训。
这个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我们医生敲响警钟。
临床医生,患者健康所系,生命所托;临床工作,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谨慎、细致,来不得半点儿粗疏,而且要“精益求精”。
在临床诊疗中,因患者个人差异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难以避免,但也要及时观察发现;而错误用药、无依据的超适应证用药、超剂量用药则是可以避免的。
顺带说一句,患方如果对医疗结果存疑,应该走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相信鉴定专家是会按照医疗原则公平鉴定的。这个案例两次鉴定结果就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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