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1:59:09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8日上午,刚刚成立满一年的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宁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会长车捷表示,协会关键是要服务好会员,要提高管理人在破产管理业务中的实务处理能力。一是要建章立制,建立运作管理机制,规范相关工作规则;二是要加强组织建设,设立工作委员会;三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服务意识,加强重整并有序引导市场主体退出;四是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进一步与省有关职能部门和省高院协调交流相关实务问题,从破产业务办理、管理人选任、分级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同时力争打造司法共享资源库,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模式,既要分级管理,也要公开选任。
今年,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顺利完成了对13个设区市开展的破产处置调研走访工作,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省司法厅和省高院。下一步,要着重解决信息互通问题,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渠道。设立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管理人和法院进行实时共享。同时逐步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的管理人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互通机制。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理事会议事规则》、《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及《财务管理办法》。
当天,还分别召开了省协会第五次会长办公会,一届二次监事会,成功举办了协会会员培训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和有着多年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圳特区法院破产法庭审判长白田甜分别为全体会员做了“重整制度的理念更新与司法适用问题”“深圳个人破产条例起草和实践”的专题讲座。
江苏省高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荐、江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曹扬文、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徐华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