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2:55:09来源:法律常识
曾引发热议的“干部醉驾撞死环卫工”案,有了新进展。8月27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再审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毛志尧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1月25日,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当地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一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工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其后,有媒体报道,毛志尧仍在县工商局上班。舆情发酵后,案件进入了再审程序。
此前“免于刑事处罚”的低调处理,于情于理于法都很难说得过去。甘肃省高检也指出,该案一审判决明显过轻,要求依法纠正原判错误;当地法院启动案件评查工作,作出再审的决定,回应了公众关切,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但从网友的反馈来看,很多人认为,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仍有过轻之嫌,缓刑更意味着不用入狱服刑和丧失人身自由。所以,改判似乎并没有质的改变。类比以往一些名人酒驾获刑案,这一纸改判,还难以完全平息公众的质疑。
不可否认,被告人有可以宽宥的情节。比如,毛志尧在醉驾撞死人后,有立即报警、如实供述罪行的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筹款赔偿,取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属于定罪量刑的酌定情节,的确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问题是,即便自首等法定情节,也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有关酌定情节,就算悔罪、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书,也有削减幅度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交通肇事罪一般判3年)。就此案来说,既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恶劣情节,又有制造血案的严重后果,并不存在“犯罪情节轻微”之说,改判需要有一个给力的解释。
而且,根据我国法律,法院判决适用缓刑,有严格的限定条件,除了必须是量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为累犯等外,还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对犯罪情节的考量。此案中,被告人身为公务人员,醉酒驾驶属于明知故犯、践踏红线,且造成无辜环卫工死亡。这样纪、法双破的犯罪情节,很难让人与“主观恶性较小”“不至于危害社会”等要件联系在一起。由此来看,适用缓刑的必要性尚有疑问。
此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争议点在于,从以往诸多报道透露的信息来看,最初被告免于刑事处罚,恐与其公务员身份不无关系。如今的改判,也让人们在80万赔偿取得谅解与获得减刑之间,产生某种微妙的联想。然而,对于公众来说,影响和决定司法结果的,应当只有事实和法律,而不是特殊身份或金钱。
这起交通肇事案改判受到高度关注,说到底,还是因为结果与人们的正义预期有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复盘,让结果经得起公众审视和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