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3:00:08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磊律师
业务方向:新型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涉虚拟币领域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买卖虚拟币及外贸外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等业务领域。
本案是中部某省的一起案件,也是我们今年办理的最艰难的一起案件。今年5月份,当事人在拘留37天批捕后,家属找到了我们,讲述当事人在某个主流的虚拟币交易所做OTC商家,因为卖币收到赃款,被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罪”批捕。
经过我们与当事人家属的深入沟通,判断得出本案的当事人跟所有出事的OTC商家一样,挂卖单的时候,买币的资金混有赃款。
经过会见,当事人跟我们确保这几点:
第一、只在一个平台做商家;
第二、完全随机的买家和卖家;C2C的模式,随机选择交易对手;
第三、USDT的利润在1-2分,完全符合市场行情。
我们会见以后,立即让检察官补充侦查:对当事人的银行流水的审计报告,用以证明:
其一、当事人的银行卡收到赃款的层级;
第二、警方侦查确认的从受害人处流出的赃款,且不论第几手到的当事人账户,这些赃款的总和占到卖币款流水总和的占比情况。
经过第一次补充侦查,检察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的条件,且由于资金流水过亿,量刑意见在6-7年左右。
然而,第一次补侦的材料并没有解决我们的疑问,也没有提供我们要求的银行资金流水的审计报告。
本案的重点在于:
第一,以从受害人账户流经到当事人的上游账户,即向当事人买币的这些人的账户;再以这些人向当事人账户转的买币资金,作为计算掩饰隐瞒赃款的金额,明显存在重大问题!
经查明:该起案件的受害人仅仅被骗8000元。这就好比:张三骗了李四10块钱,张三拿着十块钱,或者其中的五块钱,再或者加上它自有的十块钱,共计二十块钱,给到王五,经查发现:王五又向赵六转了10万块钱。结果:张三因为十块钱被骗报案,赵六被认定掩饰隐瞒犯罪了,掩饰的金额是10万!这显然不符合法理和逻辑!
第二,本案的受害人账户转出去的资金,不仅仅流到了当事人的账户,还流到了一个跑分团队的银行账户,共计十余人,全部被该机关捉拿归案。
当时检察官认为:当事人从事的OTC商家跟跑分团队一样,都是明知属于赃款,而给人家帮忙销赃了。刘律师认为:跑分跟正规的OTC商家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经过多次、轮番的论证:检察院数次开专门的会议讨论,最终,检察院认同了OTC商家跟跑分团队,在法律定性上完全不同;一个是主观明知;一个是业务行为,不知情收到赃款。
本案历经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终于给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理论上,二次补侦查不起诉,撤案处理或作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很大,遗憾的是,撤案或者不起诉文书并没有送达给我们。
从最初检察院提出的6-7年的量刑意见,到现在的类似实质撤案(因为没有文书),我们团队的律师自介入后,全程协力陪同当事人及其家属,历经7个多月时间,终于迎来了胜利。后来,我们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得知,其妻子在其被捕时刚刚怀有身孕,在其重获自由之时,孩子已经出生。我们由衷为他们一家人的团圆感到开心。
最后,笔者想说,每一次的司法公正都会温润人心。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心中,我们重视每一个案子背后的真相,珍惜每一份委托人的信任,不遗余力,让公民沐浴正义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