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4:31:05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疫情期间,申请仲裁时效到了怎么办?诉讼时效到了怎么办?要打官司怎么操作?2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邛崃法院获悉,邛崃法院联合邛崃市劳动仲裁委用专业法律知识,聚焦疫情期间等问题,给予相关法律指引说明。记者选取了其中几个问题解答,快来看看吧!
➡️ “防疫”期间申请仲裁时效到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之规定,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确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可适用仲裁时效中止的规定。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具体综合国家、本省、市发布疫情公告以及镇、街道防疫要求进行认定。
➡️“防疫”期间诉讼时效到了怎么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之规定,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可顺延期限。
➡️防疫”期间仲裁和起诉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可采用互联网或邮寄方式立案。邛崃仲裁委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1113室,电话88768358。邛崃法院网上立案平台: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cdfy.chinacourt.gov.cn/)、成都法院(阳光司法)APP或“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邮寄立案地址:邛崃市司马大道288号,电话8876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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