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标准,重庆工伤律师咨询

时间:2022-10-06 17:33:06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法律小常识十三:职工上班后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分析。

(1)、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维护弱势群体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其享受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上下班途中”限定为“正常上下班途中”或者“完成工作后的上下班途中”,因此“上下班途中”因作出有利于受伤职工的解释,即上班后请假回家途中应当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职工上班后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受伤的应当作为工伤认定。

二、风险预防小提示。

(1)、职工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提前下班,应及时向单位请假并报批。职工请假后回家,都属于正常的“上下班途中”,在途中受到非因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应属于工伤。

(2)、发生工伤后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向公司说明受伤的原因及受伤的地点。

(3)、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

(4)、除了可以认定工伤外,对于因第三人的人身损害侵权同样可以申请侵权责任人进行赔偿,这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的,侵权人身赔偿与工伤赔偿二者并不相冲突,因此,受伤害的职工可获得双份赔偿。

三、部分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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