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8:50: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都市现场综合海南警方
行人机动车闯红灯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很多时候一旦车子撞上行人了,一般驾驶员都要付次要的责任,要给受害人赔偿,但是这次的驾驶人闯红灯导致死亡的事情,最后判决死者承担全部责任。此事一经发布,很多网友表示支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与后屯路的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骑车人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判罚由于该名骑车人未按照信号灯通行,还要承担这次事故中的全部责任。。。这判罚你支持吗?很多网友对于这件事都是喜闻乐见。
很多网友表示制定的规则就是让人遵守的,不应该因为礼让而让不文明的行为凌驾于规则之上。有人说法律不和稀泥,社会才能更平稳。事实上,很多时候,规则制定是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的,强行去破除规则,只让给别人带来麻烦,而因为别人的过错,让正常行驶的驾驶员承担责任很多时候是有些人无法接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按照交通法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骑车人对自己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员对事故不承担责任。
网友评论:礼让行人不是行人闯红灯的理由。有网友表示机动车没有20%了吗?那这样判是巨大进步啊!逝者安息。也有网友说终于,正常行驶赢了一次,人道主义赔偿太可怕。
虽然驾驶员死去了,大家很悲伤,但是这不能遮掩这件事是他自己闯红灯造成的后果。
看来,现在很多的人已经开始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了。只有人人都遵守规则,才能有大家的安全行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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