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06:43:09来源:法律常识
10月9日20时39分,葫芦岛交警支队巡防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执勤途中,发现有一男一女躺在路面上,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拨打急救电话,而此时女子已意识模糊。
经对现场群众询问得知,是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将两人撞倒,随后逃离了现场。
为尽快将肇事者抓获归案,巡防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全警参战,兵分三组开展调查。
10月12日10时,经过4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在调取附近一家饭店的监控时,通过反复核实和确认,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驾驶人。
肇事车辆驾驶人张某是连山区金星镇人,在确定了张某的具体位置后,民警展开了抓捕行动,张某到案,同时在一个隐蔽的角落查获肇事车辆。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肇事并驾车逃逸的事实,他表示,事发当天下着小雨,玻璃有些雾气,没有看清路上的行人,肇事后逃离现场就把事故车辆藏了起来,案发后他很害怕,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很后悔……
目前,嫌疑人张某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