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06:46:09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
但就是有人心存侥幸,
想要“溜之大吉”。
近日,历下交警大队
破获了一起电动自行车逃逸案。
8月9日晚上23点30分左右,在大明湖西南门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路口南北向为红灯,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闯红灯过路口,就在这时李先生骑着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驶来。
随后两车发生碰撞,李先生倒在了地上。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并没有下车,而是回头看了一眼之后直接驾车离去。
后来李先生自己回到家里,第二天早上起床后疼痛难忍,这才想起来报警。接到报警后,历下交警大队泉城路中队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但是因为事发突然并且当时天色较晚,李先生并没有看清对方的长相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这无疑是为案件的破获带来了难题。
为了尽快侦破案件,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泉城路中队的郭岩调取了沿线50多处监控路线,通过仔细反复地查看,终于摸清了肇事者的逃离方向以及行驶路线,并大体确定了肇事者的家庭住址。
随后郭岩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脸比对,最终确定了张某就是逃逸的肇事者。8月16日上午,张某来到历下交警大队泉城路中队接受处理。
面对李先生家属以及民警的询问,张某表示自己当时有点儿害怕,而且觉得对方没事儿,所以就离开了。
经过协商,双方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而对于张某肇事逃逸的行为,她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李先生及其家属还为
历下交警大队泉城路中队送来了锦旗。
他们表示,在明知道有难度的情况下,
济南交警仅用了5天时间
就破获了案子,
真正体现了济南交警把群众的事
当自己的事,
体现了交警的温度和速度。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逃逸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心存侥幸,还想隐瞒事实,肇事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济南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主动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切勿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