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5:36:10来源:法律常识
江苏牧羊集团案,是最高法公布的依法再审的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之一, 其他两起案件已经都终审结束,在此案迎来即将终审之际,当事人许荣华接受了采访:“我真心地感谢党中央,拨乱反正,纠正冤错,感谢最高法,提出再审三大涉产权案件,让我蒙受了十年的冤屈得以昭雪,我看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看到中国民营企业希望,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十年冤屈 两次被抓 两次被无罪释放
江苏牧羊集团案主要当事人,许荣华回忆起事情经过,在他看来,这一切就如同是在昨天,又好像是在戏中,却比任何一部戏都精彩。
2008年5月,江苏牧羊集团董事会换届前夕,董事长李敏悦、总裁范天铭带着《关于要求查处违法行为的紧急报告》的书面举报,向扬州市邗江区工商局举报公司大股东之一的许荣华商标侵权。
2008年9月10日,许荣华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邗江公安局刑事拘留。据许荣华描述:在扬州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许荣华在时任邗江区检察长王亚明的“劝说”下,于2008年10月16日,与陈家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同意将持有的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及相关收益、权益,以16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时任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的陈家荣。
股权转让协议签完的第二天,2008年10月17日,邗江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需要继续侦查”为由对许荣华进行取保候审,并立即释放了许荣华。
2009年2月17日,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工商登记资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这一次的变更中,牧羊集团改选了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的另外两位大股东、原董事徐有辉、徐斌被排除在董事会成员之外,而刚刚获得股权陈家荣,则将股东权利委托给了时任牧羊集团总裁的范天铭行使。
2009年6月16日,邗江公安局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了对许荣华的取保候审并撤销了案件。
2016年7月,许荣华在看守所出让的股权,最终转入范天铭名下,范天铭从而成为公司最大股东。
然而,荒诞的是,如出一辙的情形在8年后湖南洪江再次上演。2016年11月19日下午,许荣华从美国看病归来,准备参加三天后在南京中院开庭的撤销扬州市仲裁委仲裁裁决的庭审,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刚下飞机就被湖南省洪江市公安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直接带走,后检察院变更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也正因此,许荣华缺席了3天后南京市中院那场重要的撤销仲裁裁决的庭审。2016年12月5日,南京市中院支持了许荣华的请求,判决撤销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2017在7月20日,洪江市检察院以洪江市公安局认定许荣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许荣华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在被刑拘144天以后,许荣华再次被无罪释放。
八年间两次因举报被抓,两次又在检察院阶段被无罪释放——这两段不寻常的经历,许荣华因此成为中国企业界颇具戏剧性的人物。
大案再审 英明决策 真相终拨云见日
许荣华的上述陈述,经对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审判决书,可以认定其叙述的真实信极高。
2018年8月31日,南京中院经审理认定,许荣华系受胁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敏悦、范天铭的举报行为看似维护公司利益,但其目的实为争夺公司控制权。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系许荣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许荣华惧于李敏悦、范天铭借助公权力对其不当刑事追责,被迫同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求恢复人身自由。案涉协议签订的背景、场所、时间及过程特殊。
法院综上认为,能够认定许荣华系受胁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所主张的合同撤销权满足法定的程序和实体要件,依法应予撤销。
最终,南京中院依法判决:撤销许荣华于陈家荣于2008年10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协议》;陈家荣、范天铭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15.51%的股权返还给许荣华;许荣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股权转让款1660万元转让给陈家荣。许荣华诉陈家荣、第三人范天铭案一审获得胜诉。
45页判决书,最后判决许荣华完胜。在许荣华看来,正义迟到了,但是依然来了,他一直为此激动了好多天。
许荣华认为,再审的一审对于该案阅卷详细,并经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于控辩双方的观点提出了让人无可辩驳的论述,法理清晰,符合逻辑,让人信服。
而让许荣华更为高兴的是,另外一起案件的审理判决,从另外一个侧面为许案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该案系由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江苏省淮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倪兴余受贿案。据(2018)苏01刑初4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7月,时任江苏省淮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倪兴余,在扬州市牧羊集团收受范天铭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2012年9月,倪兴余在扬州市牧羊集团收受李敏悦、范天铭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而李敏悦、范天铭正是重审中的江苏牧羊集团案的重要当事人,且行贿200万元也正是希望通过倪兴余之手,查办他们举报另一股东徐斌的案件。
让许荣华惴惴不安的是,行贿200万,早就应该被公诉,而当事人李敏悦、范天铭却安然无恙,难道行贿倪兴余的情形会重新上演?那背后一只只无形的手,才让许荣华最为担心和害怕。
充满信心 耐心等待 前途必一片光明
许案一审判决以后,一审被告陈家荣、第三人范天铭提起了上诉,二审案件于2018年12月6日在江苏省高院公开庭审。
根据报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非常重视,不但由副院长李玉生亲自担任审判长,还邀请2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还有法学专家一起旁听,并将审理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全国观众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数据显示,当天的在线点击人数就高达39万余人。
时隔半年多,围绕该案,许荣华仍然很激动:还记得2018年3月20日,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去年我们有关部门抓住几个典型案件,把涉产权的错案纠正过来,这也表明了我们的决心,就是要持续向社会发出信号,让恒产者有恒心,让投资者有信心,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给所有合法产权所有者都吃上长效的定心丸”。
三大案的重审,也得到了最高层领导的肯定。2018年11月1日,他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当谈到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稳定企业家预期时说:“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
打了多年官司的许荣华现在接受采访游刃有余,还头头是道:“企业家最大的不安,来自对财产权的不安。各级政府都一直在努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打消企业家对财产权的焦虑。我的案件,二审开庭虽然已经过去了近9个月的时间,但我仍然坚定不移地相信党的英明决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一定会深入地得到贯彻和落实!我对中国法治充满信心;对省委充满信心;对高院充满信心!”
许荣华信心百倍:“我一定会等到正确的判决!因为这个正确的判决不仅仅关系到我许荣华个人,关系到牧羊集团几百位创业小股东,更关系到我们国家千千万万个民营企业家,千千万万个创业创新者,因为他们同样也期望国家法制能够健全,保障他们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我相信高院一定会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