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6:51:09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一些人罔顾法律、铤而走险进行非法采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遂溪警方于5月份连破两起非法采矿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满目疮痍,隐患极大
图片:办案民警在芙蓉村暗访调查拍摄
今年3月,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发现遂溪县遂城镇芙蓉村西侧土地被人非法开采进行挖泥抽沙,经调查发现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同月将案件正式移交遂溪县公安局。经核实,遂溪公安立即依法立案侦查。从办案民警暗访取证所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在芙蓉村西侧被抽出一个50余亩的大坑,案发现场周边垃圾随意堆放,焚烧垃圾的浓烟四处飘散污染环境,同时大坑的积水深达数米,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给村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图片:办案民警在芦荻坑村暗访调查拍摄
从2011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文、林某(已死亡)、林某才(在逃)等人私自在遂溪县黄略镇芦荻坑村的陈竹间岭进行非法采矿面积达32.48亩,在卫星云图上可以清楚看到,黄略镇芦荻坑村的陈竹间岭被非法开采高岭土的犯罪分子挖得“满目疮痍”,醒目的开采痕迹宛若一道伤疤。案发现场原来的青山绿林被破坏得荡然无存,令人愤慨。
依法严惩,锒铛入狱
图片:犯罪嫌疑人颜某伟
5月19日,遂溪警方组织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颜某伟抓获归案。经审讯,颜某伟对在遂城镇芙蓉村西侧非法抽沙五十余亩空地,获利三十万元以上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图片:犯罪嫌疑人林某文、林某生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文在未取得采矿证的情况下,雇挖掘机、铲车等,私自在遂溪县黄略镇芦荻坑村的陈竹间岭进行非法开采,经有关部门鉴定,其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涉案案值达205万元。犯罪嫌疑人林某生明知林某文等人没有采矿资质,仍向林某文购买非法开采的高岭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林某文对其非法采矿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林某生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5月12日,遂溪县公安局已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结
语
遂溪警方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采矿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保护遂溪的青山绿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