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6:55:06来源:法律常识
咱们总说
开车骑车上路
一定要注意安全!
不光要注意自己行车安全
也要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
撞了人还逃跑
那可真是太不负责任了!
摩托车撞倒女童后逃逸
2020年12月6日16时许,丰台交通支队丰北大队接到报警,在丰台区西四环东辅路看丹桥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到人行横道时,不但没有减速避让,而且还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将一位正被妈妈领着走人行横道过马路的4岁女童撞倒。摩托车司机在撞倒人后仅仅停顿了一下,扭头看了看,就驶离了现场。
△网络配图
当事人无法辨认
肇事者扑朔迷离
办案民警介绍:
“据孩子母亲反映,事故发生时只看见是一辆二轮摩托车,因为反应不及,摩托车驾驶员就驶离了现场,故而没有记清全部车牌号。”
再加上肇事摩托车司机带着头盔,因此当事人无法辨认肇事嫌疑人的面貌特征,大大增加侦破难度。
拿着部分车牌号
从档案中逐一核对比较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以及过往公交车行驶记录仪,结合当事人提供的部分车牌号,从已登记的摩托车档案中一个一个地核对比较、逐一摸排,比对特征,终于锁定了肇事车辆。
正当大家以为案件会有重大突破时,民警发现,根据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该车主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均已变更,这给办案人员又出难题。
最终,民警通过海量的数据比对和技术侦破顺藤摸瓜,终于获取了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心存侥幸最终难逃法网
2020年12月17日,办案民警立即通知驾驶人周某到队里接受调查。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周某对此起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据肇事司机周某交代:12月6日16时,其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到看丹桥南侧人行横道时,由于车速较快,撞倒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女童,由于心里害怕并心存侥幸,迅速驾车逃离。万幸的是,被撞的孩子仅是轻微擦伤。
12月17日,周某被丰台交通支队依法传唤,他对其肇事逃逸行为后悔不已。2021年3月3日,丰台交通支队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全市倡导“三个礼让”
今年的北京交通工作报告提到“培育国际化大都市先进交通文化,引领全国交通文化发展”。3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交通广播《一路畅通》“治堵大家谈”节目中,北京市交通委研究室副主任冯陶介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将重点打造首都交通文明礼让、信用出行、志愿服务三大文化品牌。具体来说,要倡导三个礼让,即
所有交通出行者都要礼让行人;
所有交通工具都要礼让骑行;
所有机动车都要礼让公交车。
△资料图
斑马线前本就应该减速礼让
肇事逃逸更是罪加一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能逃到哪里去呢?
转发!
支持严惩!
内容来源:北京交警、北京交通广播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