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6:26:07来源:法律常识
按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山东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根据《泰安市检察机关听证工作指引(试行)》,结合听证员选任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任张少刚等7名同志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为增强选任工作透明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告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0538-3012717
联系地址:泰安高新区北天门大街2987号(邮编271000)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