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2:41:04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具体点位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3日将启用10套自动抓拍系统,针对机动车辆违法停车(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1、渡江路石岭菜市场路口;
2、莲花路狮峰山菜市场路口;
3、莲花路(小田烧烤门前);
4、S229省道10公里处(汤沟街道电信公司斜对面);
5、长安路县公交公司门前;
6、连城路逸龙山庄门前左侧;
7、连城路逸龙山庄斜对面;
8、青山路和煦丽苑菜市场路口;
9、长江路枞阳三中南门右侧;
10、长江路枞阳三中南门左侧;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上述路段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安全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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