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2:56:0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经济日报
日前,广东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引发热议。这一做法通过互联网方式,将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资料公之于众,涉未成年人行业通过“一键查询”就可分辨,从而实现相关人员“从业禁止”。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本期主持人予以解答。
问: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有何功能?
主持人:据介绍,这套系统涵盖了过去3年已判决的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资料,只要一点鼠标就能回答涉未成年人岗位的用人部门这些人可不可以从事容易与未成年人接触的工作。
据了解,检察机关还将推动与教育、人社、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严格涉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程序。这套系统还会不断更新案件和模块,通过不同类别的数据对已决案件作出分析、研判,找出涉未成年人行业中的制度缺失,防范犯罪发生。
问:如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主持人: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检察机关对此类犯罪依法严惩。
针对校园暴力案件,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劝阻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实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
问:相关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期限为多长?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者,法院可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名师家教”邹明武性侵女生案公开宣判,邹明武因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该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案件。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