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3:30:07来源:法律常识
12月23日,自称陈露家人朋友的微博网友“馍馍亚”发文称陈露于12月22日被刑拘,凌晨办理了取保候审。当日下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处得到证实,因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已于12月22日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三种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是指在法定的紧急情况时,临时剥夺嫌疑人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是限令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取保候审是要求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从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来看,刑事拘留最高,取保候审最低。
通俗点说,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有比较大的作案嫌疑,在办案场所内的时间到了,放出去容易跑了,或者继续作案,只能先关起来。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多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就要紧锣密鼓的收集证据,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有最多一周的审查期间,一看证据够了,而且确实有关起来的必要,行了,继续关着吧,向公安机关下达批准逮捕通知书,公安机关据此出具逮捕证,这下嫌疑人就要被关到开庭为止,除去一周内的周六日两天,最多在三十五天内就会有结果,有着“捕不捕,三十五”的说法。最后如果被判有罪,先期羁押的时间都可以折抵刑期。如果被判无罪,批准逮捕后的羁押时间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所以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时会比较谨慎,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尽量多的证据,实务上,很少出现批准逮捕后的嫌疑人被判无罪的情形。也就是说,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罪。
如果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呢,不批准逮捕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认为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二是虽然证据比较充分,但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嫌疑人脱逃或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不大,没有继续关在看守所的必要。一旦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要及时解除刑拘,把嫌疑人从看守所放出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也可以不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直接做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例如,本文前面提到的霍尊的前女友陈露,从之前曝光的消息来看,如果陈某的敲诈勒索事实成立,很有可能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既然是严重犯罪,为什么可以取保候审而呢。
上海公安机关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陈露虽然涉嫌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对象具有特定性,再次作案可能性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会继续收集证据,然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的结果还应以法院判决为准。一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会被当庭收监送往监狱服刑。所以,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内的最后一根高压线,一旦触犯,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