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11:06:10来源:法律常识
明天就要国庆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有了安排。
反正在深圳福田区,我是哪儿也去不了,虽然社区很人情化地办理了出入证,但“非必要不出福田,不得出深”的短信通知,已经把我焊“死”在个区域。
哪个区我就不说了,大伙儿可以自行猜一猜。
经过了一个上午的无奈后,我也已经平静下来了,如果牺牲自己能不给其它人添堵,也算造福社会了不是?
回到我的本职工作。
前阵子有个人问我:入职8个多月了,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社保,现在公司要将我辞退,我能获得什么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条一条往下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当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因客观情况无法当日签的话,最迟也要在30之内签订
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就是违法。
这么来看,这个人入职8个月都没签合同,肯定是违法的了。
确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后,我们就可以来看一下,针对“未签劳动合同”这一块,员工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还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未在既定时间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2个月开始就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最长需要支付11个月。
按照8个月的工作时间来看,这个时候公司至少需要支付这个人7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为什么是差额,不是二倍工资呢?
大家别忘了,公司每个月都是有按时发工资的,所以其实只需要再每个月补充1个月的工资就行。
即便是这样,也够公司“肉疼”很久了,如果是以月薪6000元来计算的话,7个月也要4.2万了呢。
先上结论,公司未交社保肯定不合法。
那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去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进行补缴?
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但我不建议这么做,因为这样虽然社保补缴了,但员工可能会因此错失一笔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公司没有帮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主动辞职。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员工依照本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你依照法律规定,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后,可以向公司索要一笔赔偿。
这么一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有两个诉求了。
一个是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另一个则是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
碰到这种情况,我建议先不要急眼和公司翻脸,问清楚公司是出于什么原因辞退自己,并要去出具相应“辞退通知”。
因为这个人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所以辞退通知,其实也是变相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
拿到辞退通知后,看一下辞退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比如部门撤销、公司倒闭、收益不好要裁员等等,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要求痛死提前1个月告知,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提前1个月通知,我们可以在经济补偿基础上多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当然,如果公司辞退是有原因的,比如员工上班玩手机,亦或者是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岗位等等。
那这种时候我们就得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证据了。
比如是否有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可以证明确实有相关规定,又比如员工是否知晓公司有这么一条规定,还有公司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等等。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那就属于违法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就是赔偿金,也就是二倍经济补偿,算是顶格赔偿了。
那如果公司有证据呢?
别急,即便公司有证据,我们也可以看一下公司的辞退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如果不符合,同样是不合理的。
上面这些就就是我对这个人提问的回答,不知道大家看了是否有什么感想?
其实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不用太慌张,越是这个时候就越应该冷静下来,思考公司这个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最好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行,今天就说到这,再次祝大家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