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20:22:11来源:法律常识
商法·经济法·环资法·劳动社保法·知识产权法简称商经知
2020年法考生考试练习题:
01商经知 高频考点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为D
AB项错误。《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题干中玮平公司欲设立的分公司须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且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项错误。C项没有法律依据,分公司负责人并不必须由总公司股东担任。
D项正确。《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也须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