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0:49:05来源:法律常识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为此,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了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一)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二)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身故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物损失限额100元。 交强险的赔偿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赔偿人身和财产总限额为12.2万元;无责赔偿即使责任全在受害人,亦应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总限额为12100元。
交强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对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治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对交强险能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比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此项损害赔偿的,该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理赔。在不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当事人完全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保险问一问】
2019版微医保百万医疗险,0-65周岁可投保,600万医疗保障,保100种重大疾病首月低至1.1元起,次月11元起,查看【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