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4:19:04来源:法律常识
投资?借贷?好朋友也不能掉以轻心!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凌某与李某系同学关系,平日来往较为频繁。自2020年8月25日开始,被告李某以生意开拓门店继续资金为由,向原告陆续借款37万元,并双方约定了利息条约,约定借款利息为六个月。但约定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甚至发展到拒接电话,躲藏起来,原告凌某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怒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寻找被告李某,经过通过户籍地址以及公安调查了解到被告李某的家庭住址,去李某家里调查时发现被告李某经常不在家,现在家里也只有李某的父亲以及李某妻子小孩在家。
法官通过李某的父亲联系上了李某,告知其逃避没有任何用,现在还年轻努努力是可以偿还借款的,如不出面面对问题上了黑名单以后对妻子的店以及小孩都有很大的影响,李某听了之后声称会出面解决此事,同时法官在调查案件的时候,被告李某父亲告知法官其实最开始双方其实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原告凌某看被告李某在操作股票赚了钱,才给被告李某投资款,并非是借款。
法官在了解到后立即联系原告凌某,凌某承认最开始是这样说,但是很快与被告李某说好了这笔款是作为借款,被告李某也同意并书写了借条,所以该款项是民间借贷并非投资款,同时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李某,李某也承认现在是民间借贷关系,因为被告人现在在外地无法及时回到本地,法官通过网络在线对原、被告进行调解,遂达成一致意见,此案终结。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