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9:22:07来源:法律常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为了进一步保护创新者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拟订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该草案重点内容可分为三大块: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将实践证明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这一点上,草案有五大亮点值得我们关注。
加大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修正案草案明确了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并大幅提高了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范围,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修正案草案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并将在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一万元到一百万元提高为十万元到五百万元。
可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资料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等问题,修正案草案为此增加规定,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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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草案拟新增针对性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侵权的连带责任近年来网络侵权现象增多,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为更好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督促落实停止侵权行为,修正案草案新增条款,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侵权的连带责任。
修正案草案拟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侵权的决定,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完善专利行政执法
修正案草案增加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合并处理;对跨区域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明确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此外,针对滥用专利权现象,修正案草案还新增一则条款:“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排除、限制竞争。”
作者:冼小堤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编辑: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