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9:26:12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的河北省两会上,崔增录代表提出了《关于统一农村土地被征用赔偿标准的建议》。日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对此进行了回复。
省自然资源厅在答复中表示,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于2008年12月21日首次制定了全省征地区片价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期间,2011年、2015年进行过两轮调整。目前,河北省执行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在2015年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基础上,根据一定区域内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测算出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于以上诸多因素原因,沧州市小赵庄乡出现了17.5万元/亩、14.5万元/亩、11.9万元/亩、9.3万元/亩、7.1万元/亩等5个区片综合地价。
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45号)要求,县(市、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
2020年7月7日,沧州市新华区印发的《新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区政府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将新华区范围内,具有新华区常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纳入参保范围,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定比例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实行专户存储,以区为单位统筹管理使用,沧州市新华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政策统一。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将在下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时,指导沧州市和新华区充分考虑影响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多种因素,减少乡域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差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