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22:20:07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 市界 王春晓
编辑 | 朗明
继今日油条榜上今日头条后,滴滴打球公司也榜上了滴滴打车。
日前,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
据了解,滴滴打球公司是一家为高尔夫球运动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而滴滴则是家喻户晓的打车品牌。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送乘客;运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车运输”等服务上第14229622号“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
然而,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司装潢等处大量使用包含“滴滴”、“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标识,并提供高尔夫球、搏击、卡丁车等活动场地预定、教练课程预定及教学预约、文体培训、举办体育赛事等服务。
更甚的是,2016年3月31日,滴滴打球公司还将公司名称由“北京颢宸易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滴滴公司认为,滴滴打球公司的涉案行为侵犯了第14229622号“滴滴”驰名商标合法权益,因而将其诉至北京知产法院,请求判令滴滴打球公司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包含“滴滴”的企业名称,并要求赔偿300万元。
综合考量第14229622号“滴滴”商标的宣传使用时间、地域影响范围、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和认驰记录等,法院认定,第14229622号“滴滴”商标构成已注册驰名商标。
而滴滴打球公司在其网站、公众号、员工名片等出使用包含“滴滴”或“DiDi”的标识整体构成对“滴滴”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上述服务系“滴滴”商标所有人原告提供或与其存在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特定联系,属于“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滴滴”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外,该公司在明知涉案“滴滴”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变更商业名称并进行商业使用,其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令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资本617.284万元,人员规模小于50人。资料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为高尔夫球运动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提供的服务有包括在线会员价预定高尔夫球场,业余赛事报名服务,高尔夫资讯服务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滴滴打球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许佳佳,其名下拥有5家公司,其中3家在业,而滴滴打球公司还对外投资了一家北京滴滴户外运动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中,滴滴打球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北京兆驰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老板是穆金。在过往报道中,多家媒体曾提到,穆金正是滴滴打球公司的创始人。
司法风险提示,滴滴打球公司存在多条法律风险,除了侵害商标权纠纷,还包括劳动争议等。
10月29日,市界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发现,滴滴打球管家APP已被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