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标诉讼案件律师,滕俊强律师

时间:2022-10-19 15:21:08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经营有“李老大”系列火锅店,产品与服务均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在四川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发现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其火锅店店面、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混淆了服务的来源,严重误导了消费者,遂委托滕俊强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进行维权诉讼。

我团队律师接收委托后,立即对被告所经营的店面进行了现场公证,对其在美团平台与大众点评网上使用近似标识的行为,通过第三方区块链证据保全平台——保全网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将被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案号为(2020)川01民初6185号。该案于2020年12月4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再次组织调解,由于我方证据材料准备充分,对方最终接受调解并接受了我方提交的调解条件:(1)立即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并变更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2)立即停止在美团网及大众点评网中使用含有侵权字样的标识;(3)向我方支付N万元的经济损害赔偿。

该案件自2020年10月19日立案至2020年12月4日作出调解书结案,前后只用了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即为当事人解决了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高效地为当事人清理了市场,维护了当事人的市场经济利益,同时也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