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援助律师在哪里,架起服务百姓连心桥

时间:2022-10-19 16:19:11来源:法律常识

温暖初心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今年1至4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援案件31614件,每10万人法律援助服务供给量为51.56件。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一次鲜活的普法实践,每一次援助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诠释。

发微信辞退员工不算数

法援助力讨公道获赔偿

“发一条微信就辞退我?哪有这种理!”2021年7月8日,一名愁容满面的男子,匆匆走进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窗口值班的黄香玉律师赶忙迎了上去询问。男子名叫江龙(化名),在某医药包装公司从事技术工作。

江龙称,前一天下班前,他突然收到公司人事部门发来的微信信息,通知他第二天不用再去上班了。江龙慌忙追问原因,却没有得到一个解释。为了讨个说法,他来此求助。

经审查,江龙系农村户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合肥市法援中心遂指派黄香玉律师助力江龙维权。

法援律师仔细翻阅了江龙与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公司没有向江龙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举证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情形,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就应当支付赔偿金。尤其是在查看江龙的工资条、银行流水后发现,公司还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

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江龙搜集了大量证据。虽然公司没有应江龙请求出具固定格式书面离职报告,但后期的聊天记录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江龙的事实。

征得江龙同意后,法援律师向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开庭前,涉案公司态度强硬,不同意调解。庭审中,黄香玉律师细致举证,一连串有理有据的发问让对方心服口服。庭审结束后,主动提出调解。后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涉案公司表示愿意在15日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加班工资等共计17000元。2021年8月26日,拿到赔偿金后,江龙专程向法援律师赠送了锦旗。

一纸承诺书引发用工争议

一波三折坚持不懈解民忧

刘某自2005年5月起担任灵璧县某电信公司客户经理,2019年公司要求刘某重新签订“营业工号安全保密承诺书”,刘某以承诺包含代理业务内容而拒签,公司遂将其工号封停,致使刘某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操作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后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引起刘某等4人多次上访。经指引,她们来到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刘某等人的合法权益,灵璧县法援中心指派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王成艳律师承办。

此案的审理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仲裁庭下达裁决后,法援律师认为裁决有失公允,代刘某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电信公司向刘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差额工资合计42477.79元。电信公司不服,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8月,案件终于圆满画上句号,刘某等4名女工累计获赔经济赔偿金20余万元。受援人非常满意,不仅电话致谢,还给灵璧县法援中心送来了一面印有“厚德重法专业精湛 维护公平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感动地说:“你们帮了我们太多的忙,终于拿到钱了,这回心里踏实啦!真是感激你们……”

借车给未成年人骑行肇事

出借方父母难逃连带责任

黄某某已年过古稀,平常身体还算硬朗,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2020年10月17日,黄某某像往常一样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的时候被赵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撞倒受伤。案发后,黄某某被送往明光市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事后,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某无责任。

但是,赵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系其同学高某所有,由高某借给赵某驾驶,二人均未满18周岁,黄某某就其所遭受损失向二人的法定监护人主张。奈何,赵某的父母避而不见,高某的父母拒不赔偿,黄某某焦急万分却不知如何处理。

后听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黄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黄某某,受理申请。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约见受援人,梳理出本案的焦点在于出借方高某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承办律师心里有了答案。

2021年4月,黄某某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然而,高某的监护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由赵某监护人赔偿黄某某各项损失43485.59元,由高某监护人赔偿黄某某各项损失10871.4元。目前,黄某某已经拿到了赔偿款。为表感谢,黄某某向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幅题为“法律援助暖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

温暖初心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记者手记:

一面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承载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以民为本,以法为器;援之以手,以爱助困。近年来,安徽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扩大服务范围“覆盖度”,持续提高服务内容“精准度”,切实增强服务方式“便捷度”,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都勇 记者 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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