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3:46:10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4日上午,受援人曹某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当事人曹某对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庭江律师为他提供的法律帮助表示非常的满意和由衷的感谢!
事情的缘由要从2021年3月16日说起,这一天高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特别的求援群众,他满脸愁容,左手裹着厚厚的纱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亲切的接待了他,经过一番交谈,工作员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这位求援群众叫曹某,是高县某辣椒面经营厂的一位工人,在2020年12月26日下午一点多,左手被生产辣椒面的机器卷入受伤,被送到高县人民医院后,因伤情严重,当日转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左手损毁伤。
曹某家庭困难,家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位七十岁高龄的老人,作为家庭支柱的曹某不能倒下,这一受伤导致左手截肢,住院多时没有收入来源,更是雪上加霜。受伤后,曹某多次找雇主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万般无奈之下,曹某决定向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中心工作员了解情况后,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立即受理了此案,通过审批后立即指派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温庭江律师承办此案。由于辣椒面厂未办理工商登记,不具备劳动关系雇用主体资格,不能认定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申请工伤鉴定。温律师在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和管理要求等要素,同时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后,决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协助曹某向高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开庭,在庭前调解阶段,温律师据理力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阐述了双方的利害关系。通过一番激烈的辩驳与劝说,最终雇主同意赔偿曹某的所有损失,共计35万元人民币,此款2021年5月5日前支付20万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支付5万元,余款10万元于2022年4月20日前付清,该案以调解结案。
日前曹某在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拿回了自己全部赔款,维护了自己应有的权益,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法律援助为人民”,法律援助的初心就是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体系不断调整,援助标准与援助内容更加完善,援助流程更为简单快捷,获得了求援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更加努力探索、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力争办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