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3:48:06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推进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整合业务资源,创新工作方法,以“优质、细致、快捷”为工作标准,全面提升窗口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以优质服务赢得人民满意。民有所思,我有所想。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一是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对群众办理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业务需要法律援助的,直接指派值班律师、公证员办理,减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环节。二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结合。针对一些来访群众反映夫妻离婚、老人赡养等问题都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不想对簿公堂,希望由法律援助机构出面进行劝导和调解的问题,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市律师协会,专门建立了律师调解室;通过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或律师个人自荐等方式选拔多名律师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制定出台律师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参与律师调解的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推动解决离婚、赡养、抚养问题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一批“急事”。三是在受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和案件质量反馈卡,及时征求受援当事人、办案部门的意见。
以细致入微取得群众点赞。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从细节做起,在实行接待首问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热心接待、诚心倾听、耐心解答、真心服务、专心办理”为内容的“五心”服务活动,着力塑造“热情服务、文明服务”的形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书写、交流的障碍,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老年人开设口述办理援助申请的便民业务;在接待大厅专门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服务设备,并安装了电视,设置了饮水机和茶杯,配备了远视镜和急救医疗包,在候谈室安装了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法规智能查询触摸屏。
以快捷高效获得百姓好评。民有所求,我有所应。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队伍的“试金石”,站在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的“第一线”,着力解决群众的“着急事”,用快捷高效的服务去赢得群众的认可。一是积极推行“一简三优”服务制。对老、弱、病、残者的法律援助申请,始终坚持“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减免经济审查;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开展上门服务,为民更便捷。对行为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安排专职律师或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开展延时服务,惠民更贴心。对临近下班时间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或咨询,经审查符合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的,或者可以在短时间内予以解答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动延迟下班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直至事项办理完毕,全力确保群众少跑路,办事快。
通过完善和强化“优质、细致、快捷”的工作标准,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日益增强。2021年1—7月,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00余人次,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6%,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宿州市司法局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