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00:40:04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你们,这么用心还这么快的给我处理好了离婚纠纷!”原告杨某没想到她的案件这么快就有了结果,在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居住在台江县的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王某离婚,理由是双方均系再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遭到丈夫的暴力及言语伤害,且王某长期反复吸毒,曾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两年,现又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关押于某县看守所,杨某十分害怕王某出狱后继续伤害自己,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电话与原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原告婚姻家庭及感情状况,得知双方并未共同生育小孩及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只涉及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问题,并分别与当地法院、看守所取得联系,得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与被关押的王某见面。怎样才能了解被告对于这段婚姻关系的想法和意见呢?承办法官想到一个办法,就是将需要询问的问题制作成笔录,在送达庭前材料的时候一并送给被告,看能否做调解工作。来到某县看守所后,承办法官简要的将案件情况告知看守所的值班民警,通过民警的配合,法官了解到被告的意见也是同意离婚。故承办法官再次电话与原告取得联系,约定好庭前调解的时间,并准备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再一次来到某县看守所,通过看守所的值班民警完善后续手续,至此,该起民事案件克服了疫情期间存在的困难,得以及时化解。
疫情期间,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法院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理解当事人希望能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心情,为了不影响办案的质效,通过巡回审理、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各种方式,灵活机动, 用心办案,收获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