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9:20:11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把你的银行卡借给我去走公司流水,不仅没风险,我还倒给你2000元好处费。”真有这样的“好事”吗?7月9日,记者从成都温江法院获悉一起典型案例,男子借出银行卡获利,该银行账户被用于转移诈骗案件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最终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家住江苏溧阳的蔡某某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美事”。
蔡某某因资金紧缺找其朋友借钱,其朋友却说只要把银行卡借给他挂在公司走流水,可以直接白给2000元报酬。考虑到与朋友的交情及报酬,他将自己新办的银行卡及绑定的网银盾、手机卡一同交给了朋友,对之后银行卡上一系列异常流水和冻结情况也漠不关心。
将银行卡、手机卡交付给他人使用这一看似简单的举动,却使蔡某某落入了犯罪的深渊。
经公安机关查证,2021年4月11日至13日期间,该银行账户被用于转移成都诈骗案件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共计29万元,期间异常流入资金共计151万余元。
2021年4月28日,蔡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蔡某某自愿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补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余元,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判决
2022年7月1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蔡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对于“帮信罪”存在认识误区,自认为他们只是出借、出售银行卡,又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不至于承担严重后果。但事实却是,目前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在内的网络洗钱、网络赌博犯罪均是借助银行卡进行资金的转移和套现。行为人出借出售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其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涉案资金大,给公安机关的案件侦破和损失挽回带来极大的困难。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提升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同时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要对“高额回报”心存侥幸,否则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